二、服务业较快发展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支撑
服务业发展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保证经济平稳增长。经济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变,不仅表现为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工业,而且表现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提升,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冲了工业增速放缓带来的压力,使经济增速换挡而不失速。2013—2015年,我国第三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47.6%上升到54.1%,提升6.5个百分点。同时,服务业大多不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受投资波动影响小;多根植于本地市场,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小;产品差异化程度高,受需求波动影响小;主要依靠消费拉动,而消费增长具有较强稳定性,因而服务业发展能够平滑经济波动,增强经济平稳性。由于服务业对经济周期性变化不敏感,因而具有熨平经济波动的重要作用。随着服务业比重持续提高,我国经济运行的波动性也明显减小。2011—2015年,GDP增速标准差为1个百分点,而2006—2010年GDP增速标准差为2.1个百分点。
服务业发展开拓产业领域,促进就业持续扩大。服务业具有劳动密集特点,因而服务业的较快发展和增加值占比的不断提高,会明显增加劳动需求。2012—2015年间,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以带动非农就业增加200万人,比2009—2011年间多增加约65万人,这是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但就业仍保持总体稳定的根本原因。此外,服务业发展能够进一步畅通劳动力禀赋与经济机会相结合的渠道,延长“人口红利”。近年来,我国工业企业用工需求有所减弱,但由于服务业发展较快,农民工用工总量继续保持增加势头,2015年增长1.3%。特别是经济结构由工业主导转变为服务业主导后,人力资本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业具有加快发展的趋势,这有利于为高等教育水平的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充分释放“人才红利”。
服务业发展提高劳动者报酬,促进居民收入增加。服务业发展在大幅增加就业的同时,会加快改变全社会劳动力供求关系,进一步推动劳动者报酬上涨。近年来我国劳动力供给发生重大变化,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自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且降幅扩大;与此同时,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力需求,推动工资持续上涨。2012—2015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年均上涨10%左右,农民工工资年均涨幅在15%左右。随着服务业在供给体系中比重上升,劳动者报酬在收入初次分配中所占份额逐步提高。与2010年相比,2014年劳动者报酬占比提高了3.2个百分点。此外,服务业持续较快发展有利于加快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农村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增长,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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