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如何自觉接受监督?

领导干部如何自觉接受监督?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党内外各种监督。“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领导干部无论水平多高、能力多强,同样会有缺点和不足。也无论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资历多深,都必须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事、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群众的监督,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不断强化主动接受他律来提高自律的能力。

一、摆正心态,乐于接受监督,让群众监督为自己“做保护”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监督是一道“防火墙”,可以约束自己不犯或少犯错误。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缺点,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错误,避免“亚健康”恶化成“不健康”,从这样的意义上讲,监督是干部的“保健医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习总书记的讲话可谓语重心长,体现出党对干部的关爱之情。以感激之心,欢迎监督、希望监督,才是领导干部对待批评和监督的正确态度,也是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但现在,确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监督抱有不正确的态度,他们把上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不信任,把同级的监督视为与自己闹矛盾,把下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不尊重,把群众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甚至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

无数事实证明,一个纪律意识再强的人,如果长期缺乏监督,也很可能越轨犯错。一些官员落马以后,往往流着悔恨的泪水,痛恨自己没有接受组织、社会、群众的监督,由于一意孤行,导致坠入堕落的深渊不可自拔,走上不归路。对于官员的此类忏悔,人们也往往会发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感慨。因为意识不到监督的重要作用,因为忽视监督甚至拒绝监督,因为在关键时刻逃避监督,最后付出惨重的代价。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官做到我这么大也就没有人能监督得了啦!”没有任何监督的结果就是滑入了犯罪的深渊。原辽宁省副省长、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在锒铛入狱后说:“我当了市长之后,没人管,成了党内个体户,如果有人经常管我,不至于走到今天。” 被执行了死刑的吉林省千万元巨贪乔本平,在死前总结自己犯罪原因时说,如果当时财务审计和管理能严格一些,领导能监督严格一些,如果上级能及时提醒自己哪些做错了,哪些不应该做,可能自己就不会出事了。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权力一旦姓“私”,监狱的大门就将为你打开。陈毅元帅曾有诗云:“手莫伸,伸手必把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这可以说是对为政不廉、用权不慎、为所欲为、不愿意接受监督者的最好警告。因此,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引以为戒,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只有乐于接受监督,才能使我们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

二、秉公办事,敢于接受监督,让群众监督为自己“证清白”

发现错误和纠正错误常常是一个艰难而痛苦的过程,因此,接受群众监督需要有一定的勇气。领导干部只有做到一心为公,执政为民,才能具有敢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勇气。事实证明,一名领导干部越是敢于接受别人监督,就越能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行得端、走得正、站得稳;反之,就有可能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为心中有鬼,所以不敢接受监督,千方百计逃避监督。他们认为群众监督是在给自己 “挑刺”、“找麻烦”,甚至把自己往绝路上逼。有的给敢于监督的媒体和记者找岔子、扣帽子、打棍子,甚至进行“反调查”、“搞关系”,使批评监督的报道“胎死腹中”。有的信奉“惹不起躲得起”的古训,并将之作为惯用伎俩,殊不知“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像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国家级高官都难逃法网,也充分说明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违法犯罪者早晚有一天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要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一个领导干部要履行好职责,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至关重要。但这不能作为个人讳疾忌医的理由,更不能作为拒绝监督的借口。领导干部的威信和形象不是捧出来的,更不是靠个人独断专行得来的,而是通过自己过硬的德才素质、突出的工作业绩树立起来的。这其中,就包含着谦虚谨慎、注意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内容。越是自觉接受监督,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在群众中的威信就越高、形象就越好。“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领导干部要敢于听逆耳忠言,敢于喝苦口良药,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和潜在的不足与问题,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勤于思考,善于接受监督,让群众监督为自己“促进步”

毛泽东同志早在解放战争时期就指出:“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这句话表明,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属于人民所有,不是个人的私产,而是人民的“公器”;干部必须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做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得好不好,必须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监督也是一条“民意通道”,它让干部从批评和责难中汲取营养,用群众的眼光衡量工作得失,创造出让群众满意的业绩。“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领导干部才能做成事、成大事,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就像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正。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说的办。”有时群众的监督批评可能非常委婉、片面,不够直接和全面,但领导干部要勤于思考,善于从群众的抱怨、讽刺、挖苦,甚至谩骂中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而不能对群众的监督批评视而不见、不管不问。

治已病不如治未病。对于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在刚有苗头的时候就发现并采取措施,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可以避免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这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群众负责。领导干部要树立“以群众为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群众监督当作一种警戒、一面镜子、一种爱护、一种帮助,自觉自愿地把工作的评判权、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经常深入群众之中调查研究,“零距离”倾听民声,“零障碍”了解民情,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领导干部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以百姓心为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说改的地方抓紧改,说治的病抓紧治”,以虚心纳谏的态度和认真纠错的行为,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作者单位:山东省招远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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