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相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当前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还存在差距。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在加强法治教育、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法治考评、加强监督约束、形成法治环境等方面系统发力、综合施策。

强化学习培训

“关键少数”引领。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工作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普法教育课。把有关法律知识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分层级分类别建立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题库,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制知识测试,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可暂缓任用。

科学设计课程。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帮助广大干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突出重点对象,加大组织调训力度,丰富内容体系,帮助党员干部深入理解法的原则、原理和法的价值、精神,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促进法治思维培育。

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向宪法宣誓,举行公开向宪法宣誓仪式,宣誓过程可通过电视、网络等现场直播,形成尊重宪法、法律至上的氛围,增强党员干部的宪法观念、激励他们忠于和维护宪法。发挥以案促学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出庭应诉率,倒逼被诉领导干部模范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活动,综合采取案例研讨、情景模拟、现场体验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法治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注重实践养成。注重选派党政机关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法治一线岗位挂职、任职,锻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党政机关其他部门之间交流渠道。

扎紧制度笼子

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推行“三清单一目录”,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建立职权目录,厘清岗位权力界限,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同时,根据权力清单推进政府机构内部优化整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强化重点岗位制度约束。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法、失职渎职责任追究、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等制度,制定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整治特权行为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权力制约,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论证、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法律咨询、决策全程纪实、决策事项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的会前学法制度,每次重大决策会前,都组织开展议题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提高决策者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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