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宣传深入人心

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宣传深入人心

摘要:当前,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武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提供有力思想舆论保证。

古今中外,所有的社会理论都存在着一个立场问题。两千多年前老子在《道德经》中就指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天和人分别代表着不同的立场,所以他们信奉的道理也就不一样。孔子《论语·卫灵公》也说:“道不同,不相为谋。”立场不同,就不必再合作做事了。

道法术器,道是理论的根本,理论问题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明确立场问题。在立场上含含糊糊,后面所谓的理论体系再好也没有人相信,只能是自欺欺人。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中的内容,开宗明义,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立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道路所贯彻的理论首先是必须站在广大人民群众一边,这是“天之道”。

要做好理论宣传,首先必须端正立场,坚持这个立场毫不动摇。只有立场明确了,人民群众才有可能接受我们的理论宣传。不要认为人民群众理论水平不高就以为可以用华丽的辞藻、复杂的逻辑来糊弄人民群众,你一开口,他们就能辨别你的屁股坐在哪一边。任何宣传的基础是信任,获得信任的最好方式就是立场一致。

其次,做好理论宣传必须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高度,才能在实际宣传中采取灵活的方式来做好宣传工作。有些人仅仅分析了几个案例,对某一时期某个特定领域的现象进行了研究,从中得出了一些内部的逻辑关系,就自以为是地声称创造了某个理论。这种理论只能在特定范围、特定状态下有用,不可能成为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其思想高度必须是开放的,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因此,要进行理论宣传,就要对所宣传的理论、所对应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进行学习和研究,要在相应的高度上深刻理解理论的实质。

必须深刻认识到任何一种基本理论,都是基本概念、范畴、判断与推理,但又具备指导具体工作的能力。

理论的抽象是在一个理想环境中进行的,这个理想环境就是理论形成的前提,也是理论成立的保证。但是现实环境在理想环境中具有特殊性,理想和现实之间必定存在着一定的距离。

因此,没有理想信念的理论宣传,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是不能深入人心的。

我们需要一个理想的目标作为我们每个人奋斗的方向,作为我们思想和行为的指针,它使我们不会迷失在前进的道路上,它使我们能够同心同德朝着同一个方向共同奋斗,这就是理想和理论的力量。理想的高度代表着理论的高度。没有理想的理论充其量只是一个具体事物的解决方案而已,不可能有持久的生命力和普遍意义的。

所谓的理想社会其实就是人类对美好社会的共同向往,无论是中国梦、共产主义社会、大同世界、小康社会,都是一个平等自由、友好相处、互助互爱、舒适祥和的社会理想。

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反共思想和部分公知的蛊惑,他们利用我们以往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故意将共产主义妖魔化,使得一些人羞于承认共产主义理想,我们的宣传阵地也不敢大声地宣传共产主义理想,导致全社会理想信念的缺失,是目前理论宣传不能够深入人心的重大失误。

理论的宣传如果抓不住理想这个要害,或者放弃理想信念的宣传,无论我们花多大的力气都不可能收到成效。

和自然科学不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社会和由人组成的社会组织等,他们都是有自主思想和行为能力的主体。我们的理论宣传要深入人心,必须要了解人心是什么?什么是人心所向?人心代表的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良好愿望,就是遵循天之道。

做好理论宣传,就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就是立场和理想信念,必须坚定不移的坚持。

《易经》有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天和地分别在自然运动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也有各自的角色分工。在社会活动中,其实也存在着“乾”和“坤”的角色分工。

何为乾?就是在运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一方。那么坤,就是在运动中起辅助作用的一方。乾和坤,在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缺一不可,是一种完美的自然的组合。

在社会活动中,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群体(人民)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在乾位。他们的生产活动,直接为社会创造了财富。而企业的管理部门、社会的政府部门、市场的服务部门等,他们在坤位,是社会活动的辅助者、服务者。他们的职责是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人民)做服务,这就是为人民服务所包含的真正哲学道理。

为人民服务,其根本目的是要为人民群众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专心致志地进行生产活动。只有这样整个社会的财富才会不断增长,国家才会富强,人民才会幸福。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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