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进一步明确巡视定位,加大巡视覆盖力度,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巡视反馈和巡视整改,在发挥巡视作用、推进管党治党上实现重大突破。

《条例》明确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这一规定,是党章关于巡视制度要求的具体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创新发展的制度成果,是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早在建党初期和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对建立党内巡视制度进行过深入探索。1925年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提出:“增加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使事实上能对于区级地方实行指导全部工作”。1931年5月颁布的《中央巡视条例》,对巡视工作的职责、权限、纪律等作了详细规定,标志着党内巡视制度的正式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加强巡视制度建设,巡视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重视。改革开放以后,经过制度设计、组织机构、工作方式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巡视工作由不固定到固定、由临时性到经常化,最终写入党章,成为党内的基本制度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进一步明确巡视定位,加大巡视覆盖力度,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巡视反馈和巡视整改,在发挥巡视作用、推进管党治党上实现重大突破。截至目前,中央已开展十一轮巡视工作,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单位党组织的全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多轮巡视。实际工作中,巡视组的巡视权由上级党委赋予、相对独立,具有上位监督的权威性;同时又坚持通过直接深入群众发现问题,表现为上位监督与下位监督的互动结合。这使得巡视在发现问题、形成威慑上的成效更强更大,展示出其他监督形式难以替代的优势。近年来中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有超过一半的线索来自巡视。实践也表明,发挥好巡视制度的作用,有利于提升党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有利于保持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威慑力,有力于推进管党治党的标本兼治。

建立健全巡视制度,重要的是遵照贯彻《条例》要求,明确巡视重点内容,完善巡视工作格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巡视从严治党利剑作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体检”,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改革发展任务的落实。要盯住党委(党组)不放,重点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深入了解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情况。从当前实际出发,还应注意深化省区巡视工作,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的短板,抓紧建立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巡视工作体系。

(中央党校 )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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