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农村新民风,助力基层治理

树农村新民风,助力基层治理

新年新气象,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长埠镇榨下村近日用实际行动点燃了新民风的火把。据大江网2月14日报道,榨下村一改过去发毛毯、提水壶等给老人送寿礼的方式,开创了一种新风俗,把用于发放寿礼的钱捐到村民理事会,通过理事会来实现家门口的建设,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千百年来,乡约民风作为原生性的内生于乡村社会的文化体系,对构建有序的乡村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如今,乘坐在我国现代化高速前进的列车上,乡约民风也面临着传统与现代“双碰头”。《日知录》卷十三中提出,“观哀、平之可以变而为东京,五代之可以变而为宋,则知天下无不可变之风俗也”。对此,如何在新态势下让乡约民风更好的贴近百姓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助力基层治理,成为当前关注的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在树文明乡约,打造新民风方面,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德”引导。榨下村通过创新民俗文化样式,既继承了优秀的尊老敬老的历史文化传统,摒弃了讲攀比要排场的恶风陋俗,又相应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号召,结合了新农村建设的时代需求。通过落到实处的亮化、环卫建设,村民们不仅方便了自己,又增强了对自己家乡的热爱感与归属感,强化了彼此之间的身份认同。一种良风美俗就此涵化在村民的思维习惯与日常言行,在榨下村的村民心中落地生根。

作为乡村大家族,榨下村通过村民理事会构建起了捐款规则与制度的模式在现代基层治理领域也是一个值得被借鉴的创新之举。正如学者秦晖指出我国乡村社会的传统一直是“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靠乡绅”。村民理事会代表村民对本集体组织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开展议事协商,可以充分的发挥村民的自主性,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与自我服务,形成村民主人翁的意识,有助于村约民风的传承。

“开展移风易俗,创新民俗文化样式,形成与历史文化传统相承接,与时代发展相一致的新民俗。”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着力构建村民理事会来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传承新乡约,发扬新民风,标志出基层治理发展新风尚,为基层治理的理论大厦增添实践的砖瓦。

(作者单位:江西南昌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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