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做“精致为民主义者”

党员干部应做“精致为民主义者”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有人把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称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并借用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的分析“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来对之进行概括。作为国家干部,却将个人私利作为唯一驱动力,不惜背弃原则和信念,实在让人叹惋。同时又不禁想到,如此精致的心思要是放在为民服务之上,那何愁不会干出一番事业呢?

百度百科对于“精致”的释义有两个:一是有情致、美好的意思,二是精巧细致的意思。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想做好“精致为民主义者”就应当从精致的这两层含义下手,一方面,将人民群众时刻装在心上,从内心里认定为人民服务是有意义的美好事业,多思考多钻研,不断强化自身为民服务的的情怀;另一方面,更要将“精致”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不管是多么繁复的程序、多么微小的细节都应做到细致入微,学会巧用技巧解决矛盾问题。

为人民服务历来就是我党的优秀传统,每一名共产党员,不论在什么岗位,也不论担任什么职务,都应树立起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但是,现实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现象。有的对群众存在厌烦情绪,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认为自己每天都是在处理鸡毛蒜皮的小事,服务态度差;有的强调自我,唯恐工作占用下班时间,对加班抱有抵触情绪,不管工作完成地怎么样了,一到下班的点甚至是不到下班的点就开始心思涣散,等着下班。凡此种种,看上去是工作不努力,说到底还是为民服务的意识没有确立,没有真正的扑下身子深入群众。做“精致为民主义者”应当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与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建立和保持一种亲密的“鱼水”关系,真正做到“围着群众转,带着群众干,解决群众盼”。

只有为民服务的情怀与意识是远远不够的,能不能在工作中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好也是衡量党员干部是不是合格“精致为民主义者”的标准。笔者在基层调研中去过一个交通不便利的山村,为了方便村民出行,村里决定硬化出村的唯一一条可以通车的大道。道路硬化期间村民的出行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村两委考虑到村内居住的多为老年人,时常会有身体不适甚至是需要拨打120急救的情况,于是决定在道路硬化期间有哪家的老人身体不舒服在拨打120进行求助的同时,将情况通知到村委,村委负责将患病老人抬至村口,确保患病老人得到及时救治。正是这件在村两委成员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折射出了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只有真正将人民群众装在心里,才能做到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做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想事情、干工作。

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做“精致为民主义者”当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姿态,有“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决心,有“吾将上下而求索”的韧劲。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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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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