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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泉红:国企“混改”激发创新活力 ——学习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13)

(三)剥离办社会职能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抓紧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过去,国企是无所不包的。很多国企都有自办的“三供一业”、学校、医院、物业公司等,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也是很重的负担。要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首先要对其有全面、充分的认识。我认为,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当前制约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重要工作措施,是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内部活力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国企精干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还可以实现公共服务专业化、切实改善民生。

从实际情况来看,近些年企业办中小学、公检法机构已基本移交,部分企业所办医院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但目前国有企业仍然存在大量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约1.66万个,其中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管理机构约4900个,国有企业因办社会职能每年需承担费用1400多亿元。我们曾经调研过几家企业,其中一个企业职工家属区有14家“三供一业”企业,医疗机构2家,仍由企业管理的离退休人员近24000人,年离退休机构及人员相关费用1.4亿;另外一家企业有“三供一业”机构9个,医疗机构6个,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1个,教育机构3个,其他公共管理机构5个,共涉及员工总数16000人,年亏损近9千万元。这些对于企业发展都是很大的负担。

那么,为什么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推进呢?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人员身份转换问题;二是社会化管理,地方接收受编制限制;三是运行和剥离费用负担重。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有四条对策。一是科学规划,分类剥离;二是妥善安置,维护职工正当权益;三是明晰产权,防止国有资产不当流失。在推进企业办社会剥离过程中,不能把国有资产贱卖给个人,要守住底线;四是政府引导,完善配套政策支撑,要对企业办社会剥离以后的单位或者机构有一个合理的导向,完善配套政策支撑。总的来说,这项举措的目标是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责任编辑:报告部校对:报告部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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