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共享发展,着力体现公共服务以人民为中心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公共服务也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要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第一,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提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
第二,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要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第三,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要认真区分短期和长期问题,考虑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面对快速增长、日趋多样的公共服务需求,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非基本公共服务上,不能“大包大揽”“有求必应”。要量力而行,一步一个脚印,不做超越发展阶段的事情。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与事业单位改革的衔接机制研究”[14BZZ06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研究”[16JJD810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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