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跃:制度治党重在执行

刘新跃:制度治党重在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强党、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实现党的制度建设重心由建章立制向制度治理的战略转向。制度管不管用,关键看能不能执行到位。现实中在制度的执行上仍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如果制度悬空、不能真正落地,必然会影响到制度治党的实际成效。

制度执行力不足,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制度执行意识需要加强。少数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存在错误认识,导致抓制度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一是“官僚主义”思想。有的受“官本位”思想影响,“人治”思想较重,制度观念淡化,以言代制,人治大于法治,存在“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管理、以情面代替纪律”的现象。二是“好人主义”思想。有的“尊崇中庸之道、奉行好人主义”,原则性不强,担心执行过严会得罪人,怕影响关系,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较真碰硬。三是“形式主义”思想。有的在制度执行中简单走过场,缺乏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的精神,不能做到始终如一,出现“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现象。四是“实用主义”思想。极个别领导干部为了自己的权利或利益,搞“双重态度”“双重面孔”“双重标准”“双重规则”,对自己有利的制度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制度就不执行,或者是对亲者松、对疏者紧;对人严、对己宽。这些不足,都成了制度执行的思想障碍。

二是制度规划设计需要优化。有的地方在贯彻执行中央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不是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有序实施,而是急于求成,对制度执行成效带来不利影响。一是盲目跟风。为了紧跟形势,盲目出台大量制度,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存在制度重叠、交叉现象,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问题,使基层在执行中无所适从。二是简单照搬。在落实制度前,没有经过可行性研究,不是按照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而是直接套用上级的规定,搞上下一般粗,使制度执行的针对性和实际成效大大降低。三是有意变通。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掺杂了部门和小集团的利益,要么规定过于宽泛、缺乏刚性,要么有意规避制度、预留口子,使得制度执行走样、偏离方向,严重影响到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是制度实施环境有待完善。优良的实施环境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前提和基础。一是思想环境需改善。我国是“熟人”社会,很多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碍于人情的困扰而渐渐改变了“原味”。二是宣传环境需改善。有些制度出台后,宣传教育的力度没跟上,广大干部群众对制度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低,使制度的执行力大打折扣。三是制度环境需改善。保障制度落实、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各项奖惩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者违规处罚的成本不高,有利于制度执行的良性环境尚未完全形成。

四是制度监督机制亟待加强。现实工作中,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往往不能及时跟进,出现了“有布置没检查,或有检查但流于形式”的现象。一是监督责任制不健全。少数领导主观上怕担责任、怕受约束,不想接受监督,或者想“与人为善、明哲保身”,不愿进行监督,监督责任分工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方法和措施。二是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度不高。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影响到广大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对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问责追究不够。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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