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跃:制度治党重在执行(2)

刘新跃:制度治党重在执行(2)

好的制度离不开铁的执行。从长远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就要努力构建制度的“完善创新、宣传教育、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四大体系。

首先,构建制度完善创新体系——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制度“立”的要科学。制度是执行的前提,制度自身必须科学,规定具体、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制定制度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充分吸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合法性、利弊得失与可行性论证。

制度“改”的要合理。制度必须具有严密性,制度制定后试行一段时间要及时总结,对过于复杂繁琐的制度,删繁就简,着力简明易行,同时要不断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让执行者只要对照条款就能顺利执行。

制度“新”的要实用。要立足长远发展,树立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真正从适应当前形势任务出发,从解决当下实际问题着手,从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着眼,让制度创新更具现实针对性和未来指向性。

其次,构建制度宣传教育体系——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宣传教育对象要广、领域要宽。多渠道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对制度的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将制度宣传教育到每位党员,将制度制定的意义、主要内容、执行要求宣传到位,发动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制度,主动监督制度执行,营造人人知晓制度、人人维护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宣传教育内容要实、主题要明。对于宣传教育内容和主题的把握,要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即对涉及全面性的制度,确保人人了解,自觉遵守;对涉及本部门制度,确保人人熟知,规范执行;对涉及本岗位制度,确保人人精通,严格操作。

宣传教育形式要活、载体要新。要改变单一的灌输式教育模式,广泛运用内部网络、知识竞赛、现身说法、“制度落实年”等活动形式,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尊重、遵守、执行、维护、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三,构建制度贯彻执行体系——确保制度运行的适时性与协调性。形成严密统一的制度汇编。要及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归类,使“立改废”工作常态化。要将制定的制度汇编成册,方便决策者、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随时查找学习,精确把握。

强化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以“先于”“高于”“严于”一般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发挥榜样和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

完善制度的反馈评价机制。通过定期调查研究、民意测评以及对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对新制度进行效能评估和评价。制度建设机构要根据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增强制度的时效性、公信力与执行力。

第四,构建制度监督检查体系——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监督是前提。要积极维护党内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对制度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完善监督责任制,形成有效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

重点监督是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针对重要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任务分工和目标要求,制定监督计划,定期开展执行情况集中督查,及时总结情况,找出问题,狠抓整改,抓早、抓小、抓苗头,使他们始终绷紧制度执行这根弦。

全面监督是保证。要注重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横向层面,发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部门作用,按照岗位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将遵守、执行和创新制度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的重要参考因素。纵向层面,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要着力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检查指导;各部门负责人要着力加强对本部门职工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考评、问责问效,形成强有力的制度执行约束,提高制度的执行效果。

(作者单位:安徽工业大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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