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需要为社会修正“妖魔化”心态

高校需要为社会修正“妖魔化”心态

中山大学4月初开始加强南校园和东校园的管理,要求师生出入教学楼时出示校园卡或学生证,其中,进入南校园大门还需出示证件。随着新规实施,有关中大“限外”“封校”的说法也广为流传。对此,中大校方表示,不管是在校师生还是校友、社会人士,只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中大都不成问题,不存在“限外”“封校”一说(据4月12日《广州日报》)。

如今,无论进入政府机关还是城市小区,要求查验身份并进行登记早已司空见惯,某些特殊机构,比如很多小学和幼儿园,即使持有任何证件,也不能随意出入。客观来说,尽管大学应该对外开放,然设置必要的门卫安保和“凭证出入”确实也不值得诧异。但问题是“无证存疑”和“开放既不安全”的这种普遍心态,却很值得思考,尤其是整个社会弥漫着对陌生环境和陌生人的“恐惧感”,更不是正常社会应该呈现的一种心态。

现实社会生活中,几乎每个人对来自包括陌生人在内的所有陌生接触,都有一种“习惯性的抗拒”,陌生来电不敢接,担心遇到诈骗电话,来自陌生人的微笑会被认为“另有企图”,陌生人给予的帮助,会被认为“别有用心”,至于陌生人给予的食品饮料,则更会担心“有毒”而不敢入口。叮嘱女孩不要搭乘陌生人的汽车,教育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给陌生人的“有罪推定”,已经让全社会几乎人人戒备,各个设防。由此带来的另一面则是,我们每个人在对别人高度戒备的同时,自己同样也被别人所提防,而由此普遍心态带来的里一种结果就是,无论大小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无不以安全为由把自己严密包裹起来,笔者曾经到过一家基层派出所,发现进出派出所办公楼办事居然需要经过两道封闭的铁门,看门保安不仅要从门上的小窗口对来者仔细审视一番,更要求来着递上身份证并说明事由之后,才小心翼翼的让来者进入。可想而知,连专司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派出所都能对陌生群众上门严加防范,人们对来自陌生人的接触何以不产生抗拒甚至是“恐惧”。

不可否认,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不少因个人防范意识不强而受到陌生人的欺诈等各种侵害利益的违法犯罪,对陌生人的接触适当加以防范也确实可以避免某些利益损失乃至突发的某些伤害,但我们更应该相信绝大多数陌生人也都和我们自身一样,并没有任何侵害他人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心理故意,而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陌生人”,彼此之间如此缺乏信任和互相提防真的就能给个人或单位的安全带来保障吗?事实上未必如此,无论是涉及侵犯个人的违法犯罪,还是蓄意到小学幼儿园乃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报复性犯罪,从来也没有因为这个人或这些地方加强了防范就得以避免,实际上人人设防和都不设防在结果上并没有本质区别,某些农村夜不闭户很少有盗贼光顾,相反,不少城市小区监控和防盗设施武装到了楼道,甚至家家还有防盗门防盗窗,依然没有消除窃贼的登堂入室。

就事论事而言,中山大学设置的这些进出校“门槛”,是否就能提高学校的安全系数,在笔者看来根本就起不到实质性的安保效果,无证未必都是“坏人”,凭证进出的更未必都是“善良之辈”,更何况门卫还不具备查验证件真伪的能力。实际上高校如此,看似防范严密的城市小区和貌似戒备森严的某些政府机关,实际上也莫过如此,蓄意实施犯罪不会因为安保的“虚张声势”而终止,没有违法犯罪意图和动机的人,更不会因为这些地方的不设防就去挑战法律,一个人与人之间彼此高度戒备的社会,只能更加削弱彼此之间的信任,一个对陌生群众均怀着“有罪推定”的部门单位,将自己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更不是政民关系应有的和谐生态。

整个社会患者下的这种“恐陌症”,既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烦恼”,存在诸多客观因素,但也不能不说有更多人为的“妖魔化”,无论警方提醒群众、老师教育学生、还是家长告诫孩子或是社会各个方面对市民的“友情提示”,无不充斥着对陌生人的“有罪推定”,事实上也正是这种自我暗示和人为对社会的“妖魔化”,使得无论个人还是部门单位,都在以“加强防范”或保障安全为由对周围一切充满警惕和戒备,虽然中山大学这种“限外”“封校”对加强校园管理发挥不了任何实质效果,但却也给内心的“恐陌”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

平心而论,尽管我们眼前的社会确实让人存在一些不安全感,但“坏人”也并不到处都是,不仅如此,因为社会被“妖魔化”严重,让很多人心理留下阴影,某些本来很正常的行为往往也会被认为是“坏人”嫌疑,这也正应验了古人那句话“世上本无事 庸人自扰之”。必要的自我防范需要有,某些重要的公共安全更不能有丝毫大意,然我们既要相信“坏人只是极少数”,更要对我们眼前的社会健康充满自信,要知道“疑心只会生暗鬼”,生活治安不会因有围墙和门禁就能变好,相反,信任陌生,去除“妖魔化”社会心态,相信只有一个法治围墙高筑的社会才能让人活得轻松和享受到真正的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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