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更好发展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绿色富国、绿色惠民的战略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2013年、2015年、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国家储备林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
抓好工程带动。以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为主体,统筹其他林业生态工程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深入对接《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国家储备林建设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在东南沿海、长江中下游等七大区域,打造和培育20个国家储备林建设基地。力争到2030年,国家木材自给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国有林区和天然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
抓好科技引领。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和工业进步成果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重点围绕天然林保育、人工林集约经营、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经营以及优良种苗、灾害防治、储备动用轮换等方面,大力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应用推广,精准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产量。重点围绕营造林抚育、航空护林、科学采伐、高效加工利用、节水节能环保等方面,大力加强机械装备研发和生产,降低人工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经营成本。重点围绕标准统一、科学规范,适时修订完善国家储备林建设标准规程、树种目录,建立科学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建设、运行和监测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抓好政策服务。围绕建立健全保障有力的政策体系、灵活适用的金融体系,加大政策争取和产品创新。创新产权模式,健全完善林权抵押机制,探索国有林抵押。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实行单报单批或备案制。深入推进风险准备金、融资平台和风险控制机制等方面政策创新。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完善贴息、保险等政策,提高补助标准。
抓好管理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市场化、金融化、项目化、多元化等特征越来越显著,对整个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通过管理提升积极性,综合运用政策激励、机制引导、考核约束等综合手段,进一步调动地方和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形成上下一盘棋、东西南北中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新局面。另一方面,通过管理提升落地率,林业部门要积极会同银行等部门,对地方组织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给予“一对一”的指导,重点在规划编制、建设方案、可研报告、贷款评审、项目管理等环节、流程上,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作者系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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