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立: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与实践(3)

郑新立: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与实践(3)

三、同等保护各类产权,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已经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和创造力,在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满足市场需求、推进技术创新和扩大出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对发展公有、非公有制经济的两个“毫不动摇”,强调了对公有、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两个“不可侵犯”,明确提出两种所有制经济受到同等法律保护;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所有这些决定,都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更为平等的竞争环境,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近几年,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如允许民营经济进入电信、石化等垄断性行业,允许兴办民营股份制银行,允许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政府与企业合作(PPP)建设项目,提高对小微企业的税收起征点,通过“营改增”降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第三产业税收负担,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等等,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逐步优化。

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的要求所决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现代产权制度理论上的突破和实践上的创新,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在相互竞争中共同发展创造了条件,为国民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特别是鼓励公有、非公有制经济通过相互参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把公有制企业实力强大的优势和非公有制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结合起来,同时又避免了公有制企业体制僵化和非公有制企业规模较小的弊端,形成1+1>2的格局。在未来的发展中,混合所有的股份制企业会越来越多,单一所有制的企业将越来越少,大部分企业将在股份制的基础上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不断增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将建立在更加坚实可靠的基础之上。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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