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春涛:成功走出一条治党新路(2)

谢春涛:成功走出一条治党新路(2)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中国共产党重视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认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培养选拔干部方面,强调五湖四海、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反对团团伙伙、亲亲疏疏、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正是因为坚持了这样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方针,党才能培养选拔出一批又一批优秀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党的团结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这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其中,他特别强调敢于担当。

他指出,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他强调,要形成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

他还强调,对干部要从严管理。指出,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选拔干部方面强调权责统一,在选人用人上加大各级党组织权重的同时,强化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中央发布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对其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在意见上签字。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实行倒查,追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几年来,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好干部标准发挥重要导向作用,干部选拔的准确度大大提升,带病提拔现象明显减少,越来越多的好干部得到了提拔重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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