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关键少数厉行法治的意识

增强关键少数厉行法治的意识

摘要:在推进关键少数厉行法治的实践中,最为关键的是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尤其要通过制度安排使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不断厚植厉行法治的土壤。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厉行法治要求把法律贯彻到具体的操作中,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对于把法治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各方面,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用制度安排厚植厉行法治的“土壤”

在推进关键少数厉行法治的实践中,最为关键的是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尤其要通过制度安排使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不断厚植厉行法治的土壤。因此,一是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深刻领会法治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带强制性的制度安排让各级领导干部真诚地把认识转化为带头遵守法律、带领推动法治的自觉行动。二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制度设计、政策安排把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上。三是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特别要把依法执政作为首要任务,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动法治的关键环节,通过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树立标杆。四是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并找准推动政策落地的管用措施。正是基于制度安排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从中央层面作出统筹,高位推动、深入破解实践难题。

用抓手创新夯实厉行法治的“根脉”

关键少数厉行法治不是进行简单的“法治零件组装”工作,必须根据国情,在遵循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决策部署的基础上,找准载体抓手、推进措施创新。同时,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一般性的要求具体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抓手,推进依法治国持续深化。一是以指导规范完善为依据,不断建构厉行法治的“四梁八柱”。党的十九大报告反复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与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以及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等构成了厉行法治的指导依据。通过完善法治示范创建、地方法治推进会等载体抓手,构筑厉行法治的“四梁八柱”。二是创新厉行法治的工作格局,做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务实创新,着力重点推进、难点突破,探索构建点上深入、线上链接、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纵横联动的厉行法治工作格局。针对突出的法治问题,提出针对性举措,着力破解厉行法治中的难点、热点,彰显法治权威,推进厉行法治提档升级。三是深化厉行法治的地方法治实践。把中央的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地方法治建设中作出推动落实政策安排,实时对法治工作作出阶段性分析研判、安排部署、重点推进、先行先试,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并固化为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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