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专家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党务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公布,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党中央制定出台的首部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条例》的制定出台有何现实意义,《条例》中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

有利于推动党务公开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

马怀德认为,推进党务公开就是我们党的一项新作为,有利于推动形成党更加开放透明、更加自觉自信的新气象,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在马怀德看来,推进党务公开既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有利于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中央历来重视党务公开工作。近些年,党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来推进这项工作。此外,中央纪委、中组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部门和单位也通过不同形式推进党务公开,让公众了解党务运行的状况。“许多党务公开工作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马怀德表示,党的十九大期间,十九大开幕式、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都进行了直播,让全中国乃至全世界近距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党务公开;中央纪委及时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中组部每年发布党内统计公报等,许多部委还主动揭下“神秘的面纱”,自信地亮相于世。

除了中央层面的公开工作,地方层面,许多省区市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四川、贵州、云南等地也出台了党务公开方面的专门文件。

马怀德认为,近年来,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具有主体多元、内容多元、形式多元、角度多元的丰富性,有必要对其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提炼,增强其全面性、系统性和集成性,并将其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形成长期、稳定、可靠的制度遵循,以利于更好指导实践。

“应当注意到,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党务公开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地方。”马怀德分析,党务公开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工作力量相对不足,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统筹不够;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党务公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推进力度大,有的动静比较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公开内容上把握得不够好,既有该公开的没公开,党员和群众无法充分了解和参与党务的问题,也有不该公开的公开了,不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问题;公开程序还不够规范,有些审核审批的主体和权限不够严格;公开载体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务公开效果最大化;尚未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考核、督促检查等机制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马怀德认为,“《条例》属于这个体系的‘四梁八柱’,把它搭建起来之后,之前出台的党务公开方面的制度规定就有了‘归属感’,之后也能直接依据《条例》制定出若干配套制度,形成一个以《条例》为中心的党务公开制度群,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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