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立新规:一锤定音 全面从严治党又添新“利器”(4)

党务公开立新规:一锤定音 全面从严治党又添新“利器”(4)

摘要:长期以来,关于什么是党务公开,理论上和实践中有一些不同观点。《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对此作了明确界定,即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性 确保“尽公开、真公开”

为了保证党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应急处置等配套保障工作机制,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规定了工作报告、考核评议、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马怀德认为,这些都有利于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尤其要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公开职责,确保“尽公开、真公开”,让党务公开制度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利器”。

甄小英建议,在具体执行落实中,一是需根据各级各类及各地党的组织的特点,首先要深入宣传《条例》,及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条例》的精神和内容。二是从实际出发,制定出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细则。三是在贯彻《条例》中,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贯彻《条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四是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的监督,制定出一套具体的监督制度和办法。五是要把党务公开列入各级各类党的组织的考核内容,考核情况也应依规进行公开。六是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党务公开的内容也要在实践中与时俱进。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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