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部署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如何把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落到实处?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部分学员发表了看法。

只有补齐“三农”短板,才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定实施的重大战略之一加以强调,如何理解这一重大部署的意义?

戴华强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但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带来的现代农业发展滞后、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弱和农民增收后劲不足等产生的一系列矛盾、难题和问题迫切需要破解,这些都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聚焦的“硬骨头”、必须攻克的“决战点”。只有补齐“三农”短板,才能决胜全面小康。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部署,体现了党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清晰认识。党的十九大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着眼于推进“四化同步”,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将乡村振兴提升到战略高度,全面统揽“三农”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农村发展主要矛盾的根本之策,体现了党对破解短板的坚定信心。在一鼓作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冲刺的历史时刻,党的十九大将“三农”问题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目的就是要全方位破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瓶颈制约,让乡村焕发更强活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党对人民福祉的责任担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抓住了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将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乡村振兴提供活水源泉。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新发展理念确定好思路,做好振兴规划,创新投入机制,调动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突出哪些重点?

戴华强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突出产业振兴,做到“特”。解决乡村所面临的问题必须靠发展,而没有产业的振兴就谈不上发展。由于我国各地农村地区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和农村产业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走因地制宜的差异化发展道路,围绕产业调结构,突出抓好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努力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良性循环的农村产业结构新格局,让特色成为产业发展的生命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突出素质建设,做到“转”。“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人。我们必须在广辟产业富民门路的基础上,在提高农民素质和观念上下功夫,下力气培育新时代的新型农民,让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面对新生代不愿回乡务农的情况,要激励优秀人才下乡创业,鼓励支持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安心扎根农村,确保乡村振兴后继有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突出经营模式,做到“变”。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是连接农民与市场的纽带,而目前农业生产经营松、散、小的传统形态严重的影响和制约着产业的发展。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就必须树立现代农业发展的理念,着力破解农业经营方式滞后、投入产出比不高的瓶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突出深化改革,做到“立”。在深化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和农业支持保护等重大制度改革工作中,我们必须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作为改革的主要方向,突出市场、效益、质量的导向,加快农业技术的创新步伐,改变现有无效和低端的供给状况,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规模,用改革创新为乡村兴旺发达提供不竭动力。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部署给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村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如何理解“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部署?

韩晓杰认为,这一重大决定,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制度延续和具体深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促进农业转型发展。农业投资周期长、回报慢,地权的不稳定会对农业投资产生负面影响。“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稳定了投资预期,消除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忧,这将深度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转型发展。二是充分保障农民权益。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土地还具备社会保障的功能,这一政策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既为其提供了长期获得土地流转租金的财产收益机会,也有利于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三是实现农村产业兴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机衔接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开放之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是“两权分离”,即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户。从“两权分离”转变为“三权分置”,核心是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其中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流转土地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框架下,土地经营权是从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进一步派生出来的,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为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提供了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这一部署,要从法律法规、确权颁证、严格保护等多方面共同发力

对基层党委、政府来说,要贯彻落实好这一部署,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韩晓杰认为,贯彻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要从法律法规、确权颁证、严格保护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在顶层设计方面,还需要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等法律上予以体现。对基层党委、政府来说,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方面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另一方面化解土地承包纠纷,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是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证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顺利推进的基础性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是依法严格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依法维护好农户使用、流转承包地的各项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积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是维护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退出农户的合法权益。在补偿标准和期限上,要做好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对接,做到不损害农民利益。同时,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为今后部分存在土地承包权退出的地区提供制度支撑。链接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一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二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三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四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五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六是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七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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