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生活 教化人心——山东滨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调研

融入生活 教化人心——山东滨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调研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达到“日用而不觉”的效果,如何在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仍等着我们深入研究。

今年春节,我利用返乡机会,重新走一走我的家乡山东省滨州市的大街小巷,听一听亲朋好友的家长里短,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滨州大地上的生动实践。

眼见为实——公益广告铺天盖地

在越来越多的人感叹“年味”越来越淡的今天,在滨州却能真切感受到什么是节日气氛。市区各个主要街道和公园广场都布满了五光十色的彩灯,既点亮了城市,也烘托出浓浓的“年味”,市民徜徉在彩灯下,有的驻足观看,有的拍照留念。我注意到,灯光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造型各异,更有设计精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的道旗灯箱。白天行走在各个街区,才发现滨州市已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融入城市规划,作为城市景观,成为可闻可见的精神风景,让市民在移步换景中对“24字”熟知熟记。

通过与市文明办的同事聊天了解到,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抬眼可见、侧耳能听、驻足即观”的要求,滨州城区已成功打造4条总长度达16公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街,依托城中蒲湖自然地貌打造总面积215公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设置300余块宣传小品、60余座大型主题景观雕塑,绘制了23700平方米主题文化墙,在800个居民小区提升改造中,同步建设了2000余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在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服务窗口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统一设置2万余处各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随处可见、遍地开花的公益广告宛如信仰灯塔照亮人们内心,让群众在城市公共空间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召唤和引领。

耳听不虚——滨州故事精彩纷呈

“讲好故事,事半功倍。”滨州文脉悠远、积淀深厚,《孙子兵法》的军事思想、范仲淹的“忧乐”精神、董永卖身葬父的孝行善举、杜氏家族以修身治学著称的良好家风……都是历史对滨州的慷慨精神馈赠。革命年代的“老渤海精神”,还有近年涌现的杨广和、丛桂兰等一大批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都蕴含着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资源。春节假期,我借阅了反映滨州儿女爱国主义精神的图书《赤子情怀》,进一步理解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所讲的“讲好故事,要胸怀时代、心中有人民,充满信心、用心动情”的深刻含义。

滨州市运用“讲好故事”这一方法,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推出了一大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并注重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换,以道德模范等典型人物事迹为原型创作戏剧作品《梨花雨》《杨广和》《兰桂飘香》等,创作反映中华美德的歌曲《中华好家风》《德行天下》《美德中华》等,反映“老渤海精神”的纪录片《大渤海》等主旋律作品,充分发挥优秀文艺作品温润心灵、涵养道德、引领风尚的作用。

行为有度——立法规划惩扬并举

逛街时和几位环卫工人聊天,问他们今年过年和以往有什么变化,这个说“变化不少咧,你看今年放鞭炮的人家和商户比以往减少很多,放鞭炮的人还会自己把鞭炮纸清扫起来”,那个讲“还有路边人行道上宠物粪便也少了,我们每天打扫卫生,感受最深”。据环卫工人介绍,《滨州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滨州市成为国内第一个通过立法促进文明行为的地级市。条例实施后的第22天,滨州市依据条例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了一家店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开出了第一张罚单,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从此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

条例还对群众普遍关注的乱贴乱画、乱发小广告、广场舞噪音、露天烧烤等影响公共秩序的突出问题加以规范。尤其是在“礼让斑马线”方面,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给予扣分罚款处理,同时还对不当使用远光灯、翻越交通隔离护栏等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去年以来,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快速通行成为滨州市民新的行为自觉。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将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结合起来,鼓励倡导文明行为,规范引导不文明行为,把“小旗子”和“小鞭子”的作用一起发挥出来,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中贡献了滨州智慧和滨州方案。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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