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的进展和启示(3)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的进展和启示(3)

摘要:实践中,人大常委会根据会议议程和工作需要,积极创造条件改进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适当增加列席人数,近年来努力保证在五年任期内让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都能列席一次有关会议,还注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执法检查和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的参与。许多地方实现了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常态化,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增强实效

人大代表工作,创新是其活力源泉,实效是其客观要求。人大代表工作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也必须从实际出发。一方面,把法律规定的用足、用够、用活、用好,加以程序化。另一方面,把实践证明是有效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升华或者上升为法律法规,一些不够成熟、不够完备的做法加以完善。还要本着与时俱进精神,对代表工作进行创新,使之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开创新的局面。代表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努力增强实效。代表工作要合法合情合理,在内容安排上于法周延、于事方便,在具体方式方法上灵活多样、求真务实,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人大代表工作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创新,保持与时俱进更要注重实干、注意实效。

代表工作的潜力、空间、意义很大,可大有作为。我们要在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代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规律和措施,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生机和活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办公厅联络局原巡视员,现就职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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