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报告(3)

关于北京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报告(3)

摘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五)推进财税改革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全面贯彻《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经委以及市政协的审查意见,结合市人大审议、审计部门审计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创新保障方式,健全绩效管理体系,防控财政风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为我市企业减税约400亿元,其中地方级减税约187.8亿元。一是落实增值税减税政策,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二是大力清理涉企收费,实行收费目录公开,我市无地方自行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停征水资源费、排污费,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上限由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为2倍。三是积极做好部分非税收入职责划转工作。四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对新增财政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存量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发挥财政引导作用。

一是深化财源分析,提高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局等多个部门组成市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工作专班,与东城、西城、朝阳、海淀四区联合建立“1+4”专班工作机制,围绕首都产业功能定位,深入分析首都财源结构,对税源变动和收入形势进行监测,有针对性提出完善财税政策的措施。二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领域,引导社会资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功能。拓展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指导性目录,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四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目前,我市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的项目共计109个,总投资额2553.5亿元,涉及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12个公共服务领域,项目落地率达88.7%,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起草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推进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各级预算部门和所有财政资金。探索完成学前教育、养老机构运营两项绩效成本预算改革试点,累计收集1500多家幼儿园、280多家养老机构的数据信息,实施全成本核算,明确划分政府、社会、个人三方投入责任,将成本效益分析结果应用于2019年预算安排。拓展财政绩效评价范围,涉及财政政策、投资基金、国资预算、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转移支付等类别资金582.4亿元,较上年增长16.9%。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业内专家,对145个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并根据评价结果安排部门预算,其中不予支持和部分支持项目42个,不予支持资金14.9亿元,核减率18.5%。财政预算评审从“审项目”向“审标准”转变,推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选取部分市级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

4.强化财政风险防控,保障财政运行安全。

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在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对被财政部列入风险提示名单的区,不予安排新增债券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副中心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建设。二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实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并首次公开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预算,推动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公开。所有市级部门均公开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新增审议并公开4个重点项目的财政绩效评价报告。三是积极推进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研究开发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涵盖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四本预算”收支执行、部门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绩效管理等多方面内容,人大代表可通过系统对预算编制、执行以及绩效管理等内容进行监督。四是规范PPP项目管理。开展PPP项目库集中清查,明确PPP项目合规性管理负面清单,严守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不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防控政府中长期支付责任风险。建立PPP项目入库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不合规项目的及时退出。五是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2018年市政府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六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成立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拟定实施意见,初步摸清国有金融企业底数,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框架及相关制度。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财政收支实现运行平稳,保障了首都建设、民生改善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在我市减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房地产等传统行业财政收入受政策影响出现波动,新增长点的培育尚需稳固,需进一步优化财源结构。二是财政支出需求旺盛与支出结构固化、预算执行时效性及绩效性不强的现象并存,项目的管理需要规范,“成本控制”理念有待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三是在加快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需进一步明确,财税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性有待提高。四是虽然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结构性、局部性的债务风险仍需要密切关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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