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央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机构改革先后进行了四次,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1.1982年《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
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央机构精简问题的会议上发表题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讲话。随后,我们国家进行第一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经过改革,中央的30个直属机构,局级机构减少11%,处级机构减少10%,总编制减少17.3%,各部委的正、副职减少15.7%;在新的领导班子中新选拔的中青年干部占16%,平均年龄由64岁降到60岁。
2.1988年《党中央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1988年,中央书记处制定了《党中央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第二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由此展开。经过此次改革,党中央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中央顾问委员会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党校、人民日报社、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
本次改革持续至1989年中央直属机关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调整和定机构、定职能、定人员编制的工作基本结束。机构改革后,有工作实体的直属机构由改革前的24个精简为17个,直属工作部门人员减少了19.5%,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减少9.9%,与改革前相比,人员共减少15.2%。
3.1993年《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
1993年3月,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开始进行第三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前两次改革,主要是精简机构和人员,而这一次有一个新特点,就是理顺关系,调整结构,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改善干部结构和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其中,理顺关系,就是要理顺党政机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权责交叉等问题;调整结构,就是要调整部门结构,精简内设机构数量。
调整后的中央直属机构为:中央纪委机关与国家监察部合署办公,一个机构挂两块牌子;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9个,即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其中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派出机构2个,即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方案》指出,中央现有议事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12个,即: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党史领导小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中央保健委员会。在党中央设置这样一些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是必要的。
4.1999年《关于党中央部门机构改革的意见》
1999年6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中央部门机构改革的意见》,开始进行第四次党的机构改革。这次改革,主要是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党的中心工作的需要,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精简、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本次改革完成了中央下达的人员编制精简20%的任务,并进一步规范了部门机关党务与干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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