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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新权:贯彻新发展理念 营造创新文化(4)

四、激励对创新的两面性

激励是组织通过设计适当的外部奖酬和工作环境,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措施,借助信息沟通来激发、引导、保持和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以有效实现组织及个人目标的过程。针对创新力不足或创新成果不利,通常采用激励机制、制度与政策,以激活创新动力,提升创新能力、水平与质量。

我认为,不能否定激励的作用,但在创新中,激励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因为激励对创新有两面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激励的适用性。激励不是在任何时间、地点都适用。对于规范程序的工作,在不超出生理与身心极限下,通过激励可以起到正向作用。对于长期客观探索积累的创新工作,激励是不起作用的,相反还会滋生虚假的跃进与繁荣。

第二,激励的两面性。即使在探索积累基础之上的激励,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积极方面涉及激励机制、制度与政策安排,同时确保激励中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性措施,其区分度大、可测量、可考核。除了积极方面,激励也会滋生功利主义,以至弄虚作假、抄袭剽窃。

第三,激励的成本。激励是有成本的,既要核算经济账,也要核算社会账、文化账、环境账和心理账等。尤其金融创新更是如此,经济账容易理解,社会账、文化账、环境账、心理账则分别是激励对社会、文化、环境与心理产生的正负外部性或积极、消极作用,对于经济账需要深入地对创新进行经济学分析,其基本内容包括创新市场的需求与供给,竞争与价格,成本与收益,分配与政策等,同时,还需要判断或测量创新对社会、文化、环境与心理的正负影响,以便全面客观考量创新的激励作用,规避消极作用。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张一博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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