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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3)

2.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设置和组织职责

基层党组织怎么在国有企业里开展工作呢?我们得有抓手。首先最重要的是得有组织依托,有载体。所以组织设置和组织职责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

前面我们说国有企业有很多种,千差万别,比如国资的、全资的、独资的、混改的等,不能一刀切。那么,对于党组织该如何设置、有什么职责,《条例》专门作了明确安排。

先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设置。

中组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依据《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设置作了概括:“在组织设置上,要求规范各类党组织的设置,明确在临时工程项目、研发团队成立临时党组织,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有效开展党的工作。”这一概述同时也回答了《条例》是怎样体现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关于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这一要求的。

结合具体条文来看,第二章(组织设置)包括从第四条到第十条共七条,讲的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的一般性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了国有企业中党员的人数,即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是以党员的人数为标准来设立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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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超过或等于100人国有企业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简称党委;不足100人的在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情况下也可以设立党委;多于50人不足100人的按一般规定设立党总支;不足50人的可以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置党总支;多于3人就应该成立支部;多于7人就要成立党支部委员会。另外还特别明确了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的党委。

第五条对国有企业党委、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换届,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换届选举工作作了明确规范。我觉得主要就是两个内容,产生和换届。从产生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党委是由党员大会或党员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从换届的角度看,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组织产生之后就要组建党委了,所以第六条讲了党委的人员构成,也是根据人数来定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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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党委党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产生之后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到2人。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都是单数。此外,还有对党委委员党龄的要求,一般国企里党龄至少是三年,在中央企业及其直属或省属的企业里要求党龄至少是五年。这是对国有企业党委组织的人员构成及配置要求。

第六条里还讲了党总支。党总支人数不多,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也是单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一般情况下没有党总支副书记,但必要时也可以设置。对书记的党龄也有明确要求,至少一年。大家可以发现《条例》中对国有企业的党委、党总支成员构成的要求非常细致。

第七条对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央企的党委(党组)作了明确构成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现实中确实有指派的情况,尤其是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指派党组织的负责人。这是对核心人物的产生作出的明确要求。

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的党委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也要设立纪检委员。也就是说党委可以设置一个机构或一个人来管纪检,总支和支部是设置一个纪检委员。

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在混改的国有企业中党组工作要怎么开展。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就是对于混改的国企要在其混改过程中同步对没有党组织的进行设置,对有党组织但由于混改产生人员、结构、工作部门变化的进行调整。

第十条对党组织设置时的一些特殊情况作了明确安排。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的工程研发必须有临时党组织,现在我们很多走出去的企业都设立了临时的党支部、总支,对于这些企业的人员我们也对他们进行培训,学习《支部工作条例》时都会把他们召集回来。

组织设置以后到底要做些什么事呢?接下来就是第三章(主要职责),这一章讲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共2条。

第十一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要发挥的是领导作用。它的领导作用不是说企业的大小事务都要去参与,比较宏观的大事肯定要管,但不包括特别微观具体的小事。所以第十一条一开始就强调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具体有哪些重大事项,在第十一条下面细分了7点来回答。

我觉得“把方向”主要体现在第一点和第二点。第一点是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你的政治站位要高,靠近目标,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如果说第一点是政治建设,那第二点就属于思想建设,你要达到那么高的觉悟就得通过学习,即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企业里的党组织工作人员如果不去学习就不知道党中央有哪些重大部署决策,自然也就无法保证这些决策能够在企业里面得到落实。所以第二点是从思想的角度来把方向。

第三点是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注意研究讨论的是重大事项,后面我们讲工作机制的时候还会提到一个前置讨论,这些内容都是串联贯通的。

第四点是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靠人去做、去管,关键人物做关键的事情。

第五点是要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六点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第七点是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整个的第十一条罗列了7点国企党委(党组)在发挥领导作用层面上需要履行的主要职责。接下来看第十二条,与第十一条相较,第十二条的主体往下挪了,进入了基层。国企党组织中最基层的就是党支部。

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怎么样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细分为6个小点。

第一点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生产经营也要讲政治,这一点跟第十一条是对接的。

紧接着第二点是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要如何参与呢?在第三、第四点给出了答案。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这是从正面来说的。

第五、第六点从反方向提出了要求。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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