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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3)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的主要理念

(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总抓手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三)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018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2018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四)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五)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题为《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责任编辑:吴自强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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