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扬爱国主义旗帜,严惩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犯罪,宣示国家象征庄严神圣不可侵犯。审结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2件,对侵害方志敏、董存瑞、黄继光、木里救火牺牲勇士等英烈权益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旗帜鲜明捍卫英烈荣光。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工作,用法治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违约。审理网络众筹退款等案件,规范网络公益行为,守护扶危济困、诚信友善的传统美德。
维护社会公平。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39.3万件,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144万件。严厉惩处侵害残疾人的犯罪,方便残疾人诉讼,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护薪”行动,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加大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力度,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106.6亿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1.2亿元,帮助涉诉困难群众摆脱困境。会同人社部等发布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规范性文件,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妥善审理女工怀孕被解雇、毕业生求职遭地域歧视等案件,推进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依法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促进和谐家庭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全国妇联等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更加注重对家庭成员人格、安全、情感的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5万件,加大反家暴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004份。河南新乡、湖北孝感、广西玉林等地法院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尽可能让感情尚未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让孩子能够享受完整家庭的温暖;让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解除婚姻,避免酿成家庭悲剧。严惩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犯罪,审结赡养案件2.6万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家事法庭巧断家务事,妥善化解赡养、抚养纠纷,让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美德代代相传,重视家庭的传统永续绵延。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坚持圆桌式审判。广州中院陈海仪法官用母亲般的关怀帮助失足少年走向新生。通过组织观摩少年法庭,让少年体验司法,学习法律常识。依法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对性侵儿童的赵志勇、何龙等罪行极其严重的一批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会同民政部等出台意见,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护,贵州等法院专门制定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文件,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处置,审结相关案件4192件。会同教育部等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依法惩治涉及“校闹”的犯罪。积极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保护联动机制试点,用法治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面完成服务保障涉军停偿工作,全国法院5个先进单位、15名先进个人受到人社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联合表彰。研究出台15条举措,组织专门力量,实行绿色通道,为做好涉军停偿下篇文章积极提供司法服务。严惩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84件。军事法院稳步推开军事行政审判试点,依法维护部队官兵合法权益。湖南、重庆、四川等法院健全军地法院协作机制,山东临沂、河南信阳等法院发扬革命老区好传统好经验,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7万件,办理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648件,审结涉侨案件2475件。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全覆盖。建成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出台司法惠台36条措施,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积极为港澳台法律学生实习创造条件,增进港澳台青年对祖国司法制度的了解认识。
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现代社会,人们工作生活离不开公共空间,规范的公共空间行为是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基础。对发生在公共空间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审理“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判决阻拦者不担责,鼓励见义勇为。审理“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改判医生为正当防卫,坚决跟“和稀泥”说不。审理“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支持群组内正当管理行为,不让网络社区成为法外之地。审理“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认定村委会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让守法者不用为他人过错买单。审理“冰面遛狗溺亡索赔案”,让自甘冒险者自负其责。审理“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依法判定追赶群众无责,宣示见义勇为者不用承担过重注意义务。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
四、构建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是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的审判机关。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畅通群众纠纷解决渠道。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进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坚决防止立案难反弹回潮。法院敞开大门,但不能唱独角戏,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各地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非诉讼和诉讼对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化解纠纷功能,让人民内部矛盾能够更快更有效化解。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创新民族特色调解机制,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浙江法院总结推广普陀、安吉做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大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机制,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化解案件849.7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49.2%。畅通诉讼服务渠道,决不让群众无处申诉,决不许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诉讼服务,江西、湖南等地法院在乡村社区设置自助诉讼服务设施,让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捷。
推广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减少往来奔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域内全贯通,全国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家门口起诉”新模式有效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
立足城乡基层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全国10759个人民法庭作用,积极参与县域基层治理,共调解、审结案件473.1万件。延安、寻乌、两当等地人民法庭坚持群众说事、民事直说、法官说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马背法庭”“背篓法官”跋山涉水,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努力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五、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之后,人民法院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2019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41.4万件,执结95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7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4%、22.4%和10.8%,各项执行指标稳中有进,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更加健全。
深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1号文件”,推动完善跨部门系统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巩固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河北、江西、河南、陕西等地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文件,支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制定实施执行工作五年发展纲要,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攻坚之后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制定律师参与执行意见,充分发挥专业力量作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配合开展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工作,推动健全中国特色执行法律制度。
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坚持依法严格公正执行,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意见,优化查封、变价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引导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等方式执行。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等机制,严格失信惩戒程序条件,精准实施信用惩戒。依法及时删除失信名单208.3万人次,同比上升19.3%。转变执行工作理念,由过去的惩戒为主变为惩戒与激励并重,浙江宁波、福建宁德等法院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促进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营造了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
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涉民生、金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案件,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行期间,全国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8亿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执结涉金融案件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000亿元。执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5870件,执行到位金额127亿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价值追求。面对全球范围内案件尤其民商事案件持续较快增长趋势,中国法院要提供自己的解决方案。我们既不能走不断扩编增员的路子,更不能走限制立案、选择立案、拒绝群众诉求的路子,必须靠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智慧法院,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发布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促进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贯彻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健全配套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参审范围,全国陪审员参审案件340.7万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15个省份20个城市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司法效能,满足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院庭长、审判组织、法官的权限和责任,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充分发挥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作用,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加强法官遴选工作,健全法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和交流退出机制,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山西、内蒙古、重庆等地落实落细履职保障政策,激励法官秉公办案、公正司法。
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发挥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引领”作用,推广“网上案件网上审理”,完善在线诉讼规则,让群众享受在线诉讼便利。全面推广“中国移动微法院”,推动电子诉讼服务向移动端发展,引领世界移动电子诉讼发展潮流。审理涉及“直播带货”等案件,明确网络空间行为规范、权利边界和责任;审理“暗刷流量”等互联网违法案件,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在乌镇举办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深化互联网司法国际合作,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完成专题报告806份,为治理高空抛物坠物、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提供参考。建成全国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创新在线存证方式,推动解决电子证据取证难、存证难、认证难问题。在执行中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推广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法信”智能推送等应用,为法官办案、群众诉讼提供智能辅助。
深化阳光司法。截至今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9195万份,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公开案件2900万件,公开信息15亿项,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696万件,观看量237亿人次,在线旁听庭审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平台。经过多年实践,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趋成熟定型,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作为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有力提升了审判质效。2019年,全国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28件,同比增长13.4%;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89.2%,二审后达到98.2%;涉诉信访总量、涉诉进京访同比分别下降13.3%和40%;互联网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2天,比传统模式缩短57.1%。
七、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接受深刻思想政治洗礼,引导广大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认真接受中央巡视,狠抓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全国法院涌现出李庆军等一批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532个集体、661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北京法院宋鱼水、辽宁法院谭彦、黑龙江法院孙波、上海法院邹碧华、福建法院黄志丽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他们以忠诚乃至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初心。
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培训干警61.5万人次。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同高校合作,积极参与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讲座,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选派851名法官参加涉外培训交流,培养专业化涉外司法人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法院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培养双语法官1345人,内蒙古、西藏、青海、新疆等法院积极参与“双语法律文化出版工程”,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深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37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15人。针对违规过问案件、违反任职回避、充当诉讼掮客、亲友隐名代理等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彻底整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八、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细化分工,加强跟踪督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解决执行难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并专门报告落实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推进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发展。认真办理代表建议355件,办理日常建议395件,全程密切沟通,充分采纳代表意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活动1492人次,专门邀请代表共同开展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调研。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73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80人次;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深入开展全媒体直播活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人民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应对风险挑战、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能力还需加强。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给司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出现一些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四是知识产权、互联网、涉外等领域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短缺,人才培养机制有待改进。五是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干警以案谋私、权钱交易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六是一些法院人案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大,一些边远地区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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