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京彩好评:家庭托育应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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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家庭托育点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旨在解决双职工等一些家庭“带娃难”“托幼难”问题,满足群众的托育需求。《征求意见稿》从环境、内容、人员要求、安全等方面出发,提出多个“应”,规范了家庭托育点的建设。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发展已经成熟,学龄前阶段的托育服务则是时下需要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大规模高质量的托育服务建设对于我国生育率提升、人力资本积累和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并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纳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到来,对婴幼儿的照护需求刻不容缓,建设托育服务机构迫在眉睫。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即是顺应人民意愿与需求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征求意见稿》中对收托人数、托育点环境、照护人员资质、监控安防提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为婴幼儿提供适宜成长的环境,精准、精心的照料,简单的早教启蒙等,令家长们放心托幼,安心工作。

目前民办托育机构占市场主体,普惠机构大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师资人才紧缺、服务成本偏高、缺乏专业培训等诸多问题。《征求意见稿》释放了托育服务快速发展的信号,推进了规整市场、提供高质量和专业化托育服务的步伐。对于托育点举办者而言,环境、内容、安全等方面的质量需要重点把控,务必合规、科学地提供托育服务,切实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供丰富多彩的托育活动和舒适安全的托育环境,同时根据婴幼儿的不同年龄发展特点,进一步开展保育照护和发展支持,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人格品行。对于政府而言,务必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并站稳人民立场,深化完善政府支持体系、加大托育服务政策保障、建立托育人才培养体系,确保托育服务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令家庭托育这类“普惠托育”真正惠及人民群众,破解“三孩时代”托育难题。

托育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对强化民生保障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和减轻“养”的负担产生积极作用。家庭托育点的建立和规范,务必把准环境、内容、人员、安全等关键几点,通过高标准、高质量、用心用情的托育供给,为广大家庭提供更便利、更经济、更放心的托育服务,令幼有所育、不负所“托”。(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宝山区国资委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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