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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凝:今年起,你的每分每秒都离不开它(4)

——政协委员讲民法典

11.民法典关于婚姻无效的认定

过去,我们的婚姻法规定,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了,这个婚姻是无效的,这也是一个强制性的规定。尽管我们鼓励婚检,但是现在的婚检不是强制性的,于是怎么去认定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严重到什么程度,一直也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对此,民法典把婚姻有效、无效的认定权利交给婚姻当事人,即两人结婚如果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对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12.民法典设立的离婚冷静期

设立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颁布之前就极富讨论性的话题之一。这个冷静期就是,如果婚姻双方达成一致,自愿离婚,民政机关会给出一个月的冷静期,一个月以后如果双方依然决定离婚就颁发离婚证。设立离婚冷静期是希望避免冲动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但这只适用于双方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到法院诉讼离婚是没有冷静期的,也就是说如果有家庭暴力等情况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针对离婚难的问题,比如过去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不行,二次起诉离婚还不行,民法典也作出了新的规定,即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话,婚姻双方可以选择分居,分居满一年再诉讼离婚,法院就会作出离婚判决了。可以说,民法典设立的离婚冷静期,维护了家庭的稳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

13.民法典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除了财产争议外,离婚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有关孩子抚养权纠纷。为了减少争议,民法典也作出了两条规定,以使法院将来的判决更为清晰:一是2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二是满8周岁孩子随父生活还是随母生活要尊重孩子的意见。

14.民法典强化了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

针对现在农村的留守儿童问题,为了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的法律要求他们必须要有监护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的原则是家庭监护为主、社会监护为辅、国家监护兜底,即如果有家庭成员的话,孩子的监护肯定是由家庭成员监护为首;如果没有家庭成员的话,孩子主要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监护;如果都没有的话,国家要承担起这个责任,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有合适的监护人。

此外,未成年人监护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紧急监护。紧急监护就是孩子本来是有监护人的,但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比如入狱、重病等,孩子不能没人管。对此,我们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如果遇到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紧急情况,要把这个监护职责扛起来。

15.民法典关于收养问题的规定

民法典对收养问题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所以在其颁布以后,原来的收养法也作废了。我们秉持保护被收养人利益的原则,把过去没有纳入被收养范围的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纳入了收养范围,同时在收养人方面要求收养人不能有犯罪记录。

责任编辑:王瑱校对:马中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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