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昌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2)

湖北孝昌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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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各级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明责任、建体系、强力量、建制度,多措并举、多方用力,确保快速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格局。

1.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责任。一是明确责任。加强各级基层党组织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尤其要坚持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书记抓治理,强化县(市、区)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纳入县乡党组织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定期组织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应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计划和明确责任人,项目化推进落实。二是放权赋能。建立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实行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确保集中精力抓主业。对适宜乡镇(街道)管理的职能部门延伸派出机构,逐步将管理权限、编制人员、经费下放乡镇(街道)。对暂时不能下放的,按管理权限,统一制定赋权清单,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对按规定需要保留的延伸派出机构,建立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机制,推动人员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三是强化考核。市、县(市)应健全专门机构,将基层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和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县(市)、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形成硬约束。

2.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是建立组织架构。各地根据城乡治理实际,在城镇要建立完善“乡镇(区)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党总支)——网格(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为主导的四级组织体系,推动党的组织覆盖到所有单位自建小区、商品房开发小区、“三无”小区等;在农村要完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湾组党小组”为主导的三级组织体系,要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党组织网络。加大村(居)务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力度,培养发展各种群众性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构建社区党组织为主导,群众性自治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等为辅的组织架构。二是建立治理网格。推行网格化管理是完善村(社区)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行政区域内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大力推进基层各类网格“一张网”整合工作,推动服务、管理、资源、力量向网格集聚,形成治理、服务、矛盾调解“一张网”。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把“支部建在网格上”。加强功能型党组织和临时党组织建设,把社区各类组织、各类群体有效组织起来。三是职责上网。建立运转高效的党组织网格体系,各职能职责单位、下沉结对单位应强化职责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各想其法,同向发力推动治理网格体系高效运转。

3.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对于城市社区:一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科学界定范围,规范选聘方式,拓宽来源渠道,实行员额总量控制、岗位等级序列管理。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实行县(市)级统一招聘、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二是加强下沉队伍建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长效化,按照统筹调配、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有序下沉社区。实行单位结对、领导包保、干部下沉,确保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结对包保社区、每个社区都有结对单位。三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培育适应居民生活需要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带动广大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加入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社区自治共治。四是加强楼栋长队伍建设。楼栋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精准服务、精细治理的“最后一米”。应探索推行楼栋长制,一般楼栋长从本小区党员干部、志愿者和热心居民中产生;对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从驻在、结对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对于基层农村来讲:一是提升乡镇(街道)干部队伍治理能力。加强乡镇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培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突出提升街道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能力,明确乡镇在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矛盾化解等四个方面发挥枢纽作用。建立乡镇权责清单,实行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二是选优育强管好村级带头人队伍。改进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逐步推行村副职干部专职化管理,将信访维稳、美丽乡村建设、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村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工作待遇、表扬奖励挂钩。依托各地先进村打造一定数量的培训基地,培育一批乡村治理的“土专家”。加大从退役军人、农村实用人才、村务助理、村民小组长等人员中培养村干部力度。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员履职清单管理,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开展党员星级评定、积分管理,引导党员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带头作用。开展“身边好党员”等系列评选活动,重点选树一批政治意识强、示范带动好、群众评价高的基层优秀党员。四是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力量下沉。统筹选派县级机关年轻干部到农村一线,健全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推行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村企共建行动等。

4.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城乡社会治理,需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推动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逐级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上一级党建联席会议应当吸收下一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参加,并强化对下一级党建联席会议的指导。健全乡镇社区“大党委”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将驻在单位、结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吸纳为兼职委员,参与社区治理。二是完善三方联动运行机制。尤其是城市社区党组织要定期组织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协商会议,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和参与社区治理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级、行业评价、物业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回应居民关切,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完善社区力量广泛参与机制。以村(社区)“两委”为基础,完善协同联动的治理架构;要领导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村(社区)治理。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和规范基层群团组织建设,引导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职工、青少年、妇女等各类群体参与基层治理。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服务项目,引导其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5.加大基层社会治理保障。推动真金白银投向基层,让基层党组织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在城市社区,将社区工作经费、惠民资金、人员报酬、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原则上每个城市社区惠民资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每年不应低于一定标准金额。在农村,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严格落实村干部待遇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奖补资金和信息化建设经费,鼓励提高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标准。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加强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对面积狭小、服务功能不健全的进行提档升级,完善党员活动室、医务室、日间照料室等功能室建设。三是强化信息化服务。强化“互联网+党建+服务”,整合党建平台与政务信息、综治网格、应急管理等网格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网上办事、网上服务,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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