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法治建设向“前端”发力

推动法治建设向“前端”发力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推动法治建设向“前端”发力提出了新要求。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之于法治建设而言,道理是一样的。若是只重末端的诉讼、审判,虽能治标却不能治本。唯有推动更多的法治力量在预防端下沉,靠前发力,法治建设才能在标本兼治中取得更好成果。

普法“接地气”,守法“有人气”。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然需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普法助力,其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精准度是关键。不同人群对法治的需求有差异、对法律知识的接受能力也不一致,忽视多元性、差异性开展普法,普法工作只会沦为“无用功”。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锻强普法的责任链条,确保普法责任有人扛、普法工作有人抓、普法举措有人做。要探索更多“点餐”模式,聚焦社会关切、群众诉求,摸清不同地方不同群体对法治的共性和个性需求,分层分类“送餐”,真正把有用的法律知识送到有需求的人手中。要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丰富普法工作的形式,利用电影、电视剧、戏剧等艺术形式,制作推出图解新闻、微视频等新媒体产品,让法治宣传有内容、有形式,能够入脑入心入行,不断汇聚守法的“人气”。

法治“沉下来”,矛盾“不上交”。司法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司法途径可以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不平事,但不能据此让司法诉讼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或“唯一选择”,因为这不仅是对司法资源的一种浪费,也是法治建设“前端”疲软的直接体现。着重在“前端”发力,下好矛盾化解的“先手棋”,守住基层治理的“第一道防线”,让法治“沉下去”,法治建设才能在“两条腿走路”中迈上新台阶。要聚焦基层这一矛盾发生的“集散地”,自上而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打牢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也要把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好、提炼好、运用好,自下而上融入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把矛盾更多地化解在基层,确保矛盾“不上交”,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干部“走在前”,群众“来跟上”。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是人民群众言行举止的“穿衣镜”,是带领人民群众推动法治建设的“领头雁”。党员干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学法守法用法,人民群众才会“有样学样”、迎头赶上学法守法用法。广大党员干部,不妨从本职工作出发,从日常生活发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解难。作为“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发挥关键作用,带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建设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坚持在法治建设的“前端”发力,在思想上凝聚更大的法治建设共识,在行动上汇聚更强的法治建设合力,必将开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局面,书写人民安全幸福生活的新篇章。(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1/0302/1119552.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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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赵一頔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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