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党建> 正文

任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5)

第五,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方面向社会放权、向市场放权、向地方放权,另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规划》要求,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就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过程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规划》要求,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特别是对一些新业态、新经济、新模式,要实行包容性审慎监管。因为,一些新业态的发展可能超出了我们的认知,如果用传统监管方式就有可能扼杀创新。所以,我们要持宽容的态度审慎观察,允许创新、允许试错,但也要防止打着创新的名义妨碍市场秩序的行为。总的来说,我们要依法监管,同时也要创新监管。

《规划》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这项制度首先是在行政许可领域开展的。2018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提出,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哪四种?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审批改为备案。三是实行告知承诺,也就是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那么,什么是告知承诺?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范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需提交材料,市场主体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可当场办理许可事项;申请人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后,可从事被许可行为。四是优化准入服务,也就是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

我们知道,到政府部门办事需要提交各种证明,可过去有些证明却过多过滥,给群众办事带来很大不便。2018年,国务院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明确要求:对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法律法规有规定,但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间核查等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事项,要提请修法,依托信息共享和信用体系予以取消;对各地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规定外,应予以取消;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等。

我国全面清理证明事项,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讲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之后,行政机关通过核查、网上信息互联互通来审核这些条件。这种方式大大减少了到行政机关跑腿,还要到其他机关开具证明办事的麻烦,节省了办事的成本。

第六,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营商便利度世界排名明显提升。根据世界银行对190个经济体的评估,我国的营商环境从2013年的96位上升到2017年的78位,后来仅用一年时间就上升到46位,再用一年时间又上升到31位。我们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19年印发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5月11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都对营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提出,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另外,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这里要注意,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15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明确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文件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各类市场主体即包括内资企业,也包括外资企业。国务院要求,2019年3月底前,实现内外资准入标准一致。我们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法,正式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2020年7月23日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开始施行。新版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新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这些都是我们在推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努力。

第七,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强化对地方政府规章、政府和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我们不仅要加强对抽象行为的监督,还要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特别是执法行为的监督。另外,要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22年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总的来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规划》要求,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要在以上七个方面做出努力。

希望通过上述讲座,使大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点任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治理,贡献力量。

任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和主要内容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赵苇校对:张一博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