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共同治理破解乡村人情风整治难题

用共同治理破解乡村人情风整治难题

【摘要】人情风整治是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人情风整治工作存在重宣传轻落实、重面子轻里子、重短期轻长远等问题。破解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凸显共同治理思维,在基层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基础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实现人情减负的自我治理,最终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共治目标。

【关键词】人情风整治 共同治理 乡风文明 人民民主 【中图分类号】D422.62 【文献标识码】A

人情风盛行是当前乡风文明建设面临的老大难问题。在农村一些地方人情消费名目繁多,除常见的红白喜事外,还普遍存在订亲、升学、参军、乔迁、祝寿、满月、一周岁生日等人情消费,这些不同名目的人情消费占据农村家庭相当一部分的支出,加大了家庭消费负担,给普通农民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人情消费压力。在此过程中,也进一步延伸出巧立名目、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低俗恶搞、厚葬薄养、贪污腐败等问题,不仅降低家庭生活质量、助长不良社会风气,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扰乱乡村社会秩序。因此,整治乡村人情风迫在眉睫。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指出:“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

当前乡村人情风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宣传轻落实、重面子轻里子以及重短期轻长远

一是在整治目标上,重宣传轻落实。在运动式治理的路径依赖下,各地基层政府纷纷出台乡村人情风整治方案,方案涵盖整治主体、整治路径、整治策略、整治评估等方方面面内容。与此同时,为了有效发动民众参与,各地纷纷启动宣传机器,对整治方案和目标加以宣传,如充分发挥不同层次媒体的舆论引领作用,在网站和报刊开设专题专栏,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采取文字、图案、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运用公益宣传广告、文化墙、海报等多种媒介,构建一种家喻户晓、覆盖全民的宣传格局。然而,结果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在具体政策执行上,一方面,少数基层政府采取打折扣、灵活变通的方式应对上级的目标考核,另一方面,一些民众的不配合也导致人情风整治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二是在整治过程中,重面子轻里子。人情风的盛行有其深刻的文化基础,农民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形成了这种注重人情的礼节惯习。这意味着人情风整治也必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然而,在现实中,有的基层政府往往注重那些成效快、容易出政绩的“面子工程”,如让农民现场表态、到处张贴宣传标语等,而对涉及到农民内在观念和思想变迁的“里子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情风整治工作浮于表面,没有触及到根本。

三是在整治成效上,重短期轻长远。在各地的人情风整治实践中,普遍存在着这样的现象:短期内人情风在外在的强力整治下有所消减或式微,而一旦外在约束弱化或者消失,人情之风便会“死灰复燃”。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已有的诸多整治措施只看到眼前的短期效果,如压缩名目、减少礼金、取消繁文缛节等,这些短期效果达到后,整治工作也便偃旗息鼓,缺乏持久动力。典型的如有的地方推出的“人情减负月”活动,虽然能够提高工作针对性,但似乎只将人情减负聚焦于特定的时间范围内,缺乏长远眼光和可持续性。

当然,上述问题的出现的确在于乡村人情之风有其深刻的社会和历史基础,是普罗大众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可谓是根深蒂固。但更多的原因在于即有的整治路径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缺乏共同治理思维。因此,需要从共治主体、共治路径、共治目标三个层面寻求乡村人情风整治难题的破解之道。

共治主体:党委总揽全局,积极协调各方

一方面,基层党委要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确定人情风整治工作的主要方向、原则、领域和议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顶层设计并非要做到面面俱到,而是要赋予乡村社会自主性,即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为此,在专项整治方案出台的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和采纳民众建议,凝聚社会最大公约数。此外,要探索建立“乡镇—村庄(居委会)—小组—农户”的多层次人情风整治组织架构,以“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为原则,与每一位农户签订具有长期合约效力的人情减负承诺书,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动员和领导作用。与此同时,基层政府需要摆正自身的角色定位,秉持“治理”而非“管理”思维对人情风整治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把关。在此过程中尤其要注意采取柔性、灵活和多样化的治理方式,避免刚性、固化和“一刀切”的治理模式。

另一方面,基层党委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主体的积极性,构建同向发力、协同作战的人情风整治工作格局。在此过程中,基层党委既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行业协会等的引领作用,引导他们发布倡议书,加强团体自律,带头抵制人情过度消费,树立文明新风,也要调动乡村社会中本土精英,例如,乡贤、网格员、村干部、小组代表等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价值引领、督促约束作用。在此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要激发每一位农户自觉践行人情减负的内生动力,着力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能动性和主体性。为此需要充分了解农民所思所想所行,分析他们对于人情减负的顾虑和诉求,如此方可构建一种群众路线式的全民动员格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引导和帮助群众理性思考人情过度消费的弊端,并主动培养、发现和识别群众中的积极分子,通过“传帮带”的作用机制,发挥这类积极分子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具体的工作内容上,要注意回应多方主体的共性诉求,对于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在问题的解决上,要通过协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智慧,以群策群力的方式找到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解决方案。

共治路径:发扬人民民主,实现自我管理

人情之风的整治需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不仅因为群众本身是治理的对象,更在于群众本身也构成了一种治理主体。唯有充分发扬人情风整治过程中的人民民主,才能有效实现群众对人情事项的自我约束和管理。

一是充分依托民主选举,成立红白理事会。在镇村党委的领导下,依据民主推荐、选举的办法,将包括村(社区)两委人员、党员、群众以及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纳入红白理事会。作为党和政府领导下的民间自组织,红白理事会具有凝聚人心、团结民意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红白理事会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积极宣传党的人情风整治政策方针、贯彻落实人情风整治专项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红白理事会坚持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有助于发挥各方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积极性,由此提高人民群众参与人情风治理的内生动力。

二是积极发挥民主决策,制定人情规则。人情规则只有基于民主决策才能被群众接受、认可和执行。这些人情规则涉及到红白喜事的具体细节,在具体的制定路径上,应先由村民委员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草案,再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入户走访、广播通知、短信群发等方式征集群众意见,最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公开。当然,在制定人情规则的过程中,既要尊重乡村社会即有传统的人情习惯并吸收其积极的一面,也要大胆创新引进现代人情理念。还需要注意的是,人情规则并非一成不变,要根据时代环境、结构条件和具体情境进行及时地调整和完善。但无论如何,人情规则的建立必须要坚持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且要符合乡风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三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加强奖励和惩戒。在人情风治理过程中,可能会有人怀有侥幸心理做出违规行为。为此,应充分动员民众建立民主监督网络,表彰先进,惩罚落后,对于前者,通过实行人情减负星级示范家庭和示范个人的评比来提高农民的荣誉感,对于后者可通过镇村微信公众号、村组微信群进行曝光。在此基础上,各村(居)可成立人情减负监督委员会,对辖区内人情规则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彰显蕴含其间的公开性、透明性和民主性。在民主监督的过程中,还要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的积极作用,比如,通过与周边乡村互评的方式展开考核、邀请上级工作小组进行检查等,这样有助于提高监督的公正性。其中尤其要注意的是,在监督、奖励和惩戒的过程中,要警惕“人情”的作用,必须做到赏罚分明、奖惩有度,坚决杜绝找关系、打招呼、看面子等现象的出现。

共治目标:发动人人参与,追求人人尽责

人情风的盛行嵌入于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唯有人人都参与,人人来尽责,方可人人都受益,这构成了共同治理的根本目标。这种全员动员关键要立基于乡村社会的本土资源,具体包含如下路径:

一是充分发挥村干部的“领头雁”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人情风整治过程中,村干部的角色是双重的,既是人情风整治的带头人,同时又作为“熟人”嵌入于乡村社会复杂的人情关系网中。因此,村干部若不能以身作则,可能将会成为人情风整治的最大障碍。为此,应加强“两委”建设,充分发挥村干部在人情风整治中的积极性,并把村干部人情减负践诺情况纳入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内容。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在农村,村干部具有更为宽泛的社会关系和人情网络,这就导致在人情风整治上也就越容易出现磕绊和阻碍。现实中也出现了少数村干部带头阻扰人情风整治的乱象,这种现象一旦发生,就会直接弱化人情风治理的效度和力度。

二是探索人情交往替代方案。人情风整治不是要消灭人情味,为此如何建立一种替代性人情交往方案就尤为重要。一方面,可以通过“减”的方式来减轻人情负担,例如,降低礼金、缩小宴请范围、削减宴请支出等;另一方面,可通过“增”的方式弥补人情损失,例如,在操办白事时,由村镇干部亲自上门吊唁并赠送象征性慰问金、红白理事会提供音响播放哀乐以取代鼓乐表演等,在操办红事时,由红白理事会组织实施集体婚宴和仪式、乡镇出面赠送祝福语等,通过这种“一增一减”既能减轻人情负担,又能体现人情味。在替代方案的构建过程中,还要注意引导群众脱离人情消费中的低级趣味。如在以往的人情往来中,常常存在着攀比和资源浪费问题,在寻求人情替代方案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类似“荣誉机制”的方式来提高民众的“获得感”,如由政府出面给群众发放锦旗、证书等。

三是开展人情减负大讨论和座谈会。理越辩越明,事越析越清。通过发动民众参与人情减负大讨论和座谈会,一方面能够树立群众在人情减负中的主人翁地位,另一方面能够提高群众对人情减负重要性的认识。与此同时,在此过程中,还要注意倾听民声和了解民意,通过群众参与制定切合本村实际的人情减负方案,提高民众的认同感,逐步树立崇尚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在组织讨论和座谈的过程中,也要注意收集和回应民众的切实诉求,尤其是要找到民众的最大公约数以凝聚共识。此外,还要注意吸纳民众对于政府人情风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而对照自身,反思改进。

(作者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人大主席)

【参考文献】

①王亚华、苏毅清:《乡村振兴—中国农村发展新战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年第6期。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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