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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晔:新中国科技发展历程及成就(2)

二、新中国科技发展历程——改革与探索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同时也开启了新中国科技发展的新时期。

改革开放使我国实现了经济体制、产业结构、社会形态和治理模式的重大历史性转型,同时也给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带来巨大变化。经过改革开放大潮的洗礼,中国的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科技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主线,可将这一时期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1978年-1985年的酝酿改革阶段;二是1985年-1998年的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展开阶段;三是1998年-2006年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建设阶段;四是2006年-2012年的自主创新与全面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阶段。

第一,酝酿改革阶段(1978年-1985年)。这一阶段,中国的科技事业重新走上了正常轨道。

1978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科学大会。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等重要论断,澄清了长期束缚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打破了禁锢中国科学家和知识分子的桎梏,从而确立了科技工作和科技人员应有的地位。此外,这次大会还通过了《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1982年11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全国科学技术授奖大会。这次大会的召开对正确处理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之间的关系;解决技术结构的选择和正确对待国外先进科技成就等一系列原则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成为指导经济与科技协调发展的基本战略导向。

这一阶段,国家恢复了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7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1979年,我们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奖,并于1982年正式启动。这些重大举措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对科技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使我国科技事业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第二,科技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阶段(1985年-1998年)。这一阶段的核心任务是全面改革高度集中管理和单一计划调节为显著特征的原有科技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自身规律相适应的科技新体制,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1985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拉开了有领导、有步骤、有组织的全面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这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使科学技术成果迅速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使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大解放科学技术生产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其主要内容分为运行机制、人事制度、组织结构三方面,基本涵盖了支撑体制的构成要素。

同时,这次改革召开标志着以科研体制为主的改革转为以推进国民经济发展,依靠科技进步为主的改革。可以说,我们在科技和经济关系的认识上达到了新的高度,使科技改革跳出了封闭的科技体系,不再局限于科技系统内部,而是从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使科技资源配置适应生产力布局,以更广阔的视野,探索中国的科技与经济结合之路。

1988年5月,《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颁布。同一时期,我国面对世界高技术发展的态势,制定了《1986—2000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其主要内容大致有:

完善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计划体系。除继续实施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外,相继出台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的火炬计划和面向农村的星火计划。这两个计划相呼应,一个面向农村,一个面向高科技产业,形成了调整科技资源配置方向,面向经济建设的两个主要突破口。同时,面向前沿高技术领域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正式启动之后,国家又推出了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为加强基础研究,巩固基础研究队伍,1986年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突破原有计划拨款体制,建立平等竞争,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和稳定持续资助基础研究的渠道。

1991年启动了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项目计划,旨在解决一批长期影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难题。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支持自由探索,而重大科技问题,由国家计划支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紧紧围绕农村、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综合交叉与重大科学前沿等领域,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科学家首创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集成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优势科技力量开展创新研究。

以上科技计划的启动实施,形成了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加强基础研究三个层次的纵深部署,构筑了我国新时期科技发展战略框架。

推进各类改革试验区,营造科技成果产业化环境。1988年,火炬计划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98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是促进高技术、新技术研究成果商品化,推动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形成和发展的部署和安排。

1993年,国家出台促进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为科研机构实行“一所两制”,高校创办高技术产业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和部分引入民营机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政策依据,探索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有效途径。

调整科技组织结构与探索综合配套改革。1994年,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把人员分流和结构调整作为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的关键。新的改革方针被概括为“稳住一头,放开一片”,一方面稳定支持少部分的基础性研究和基础性技术工作,在提高科技经费总体水平的同时,通过改革科技计划体制,向重点项目和重点承担单位倾斜,达到稳定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以及事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研究开发的目的,力争重点突破。

另一方面,放开放活技术开发机构、社会公益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实施结构调整、人员分流,将这些机构面向市场。在综合配套改革方面,重点促进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金融、外贸、教育体制改革的配套进行,同时开展了基础性科研机构改革和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试点。

1995年,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要求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指导下,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和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在科教兴国战略的引领下,国家启动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高校科技创新。在高校科技创新方面,主要启动了“211”工程和“985”工程。在这一阶段,科技体制改革对经济发展的突出贡献,就是开辟了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之路。

第三,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布局建设阶段(1998年-2006年)。1998年实施的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开启了以国家创新体系布局建设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创新体系改革开放热潮。这一阶段主要是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2001年,国家“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在“面向、依靠、攀高峰”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所为、有所不为,总体跟进、重点突破,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

该规划在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两个层面进行战略部署,力争在主要领域跟踪世界先进水平、缩小差距,在有相对优势的部分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局部可跨越领域实现突破。

规划提出了四大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二是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三是提高国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依照创新产业化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科技部组织实施了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并对国家“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期间,科技发展的体系结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构建了“3+2”科技计划管理体制,“3”指三大主体科技计划,即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973”计划;“2”指两大类科研环境建设计划,即研究开发条件建设计划、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通过三大主体科技计划进一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领域集成资源、集中力量实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并明确以重大专项为突破口,推动科技计划从注重单项创新转变为更加强调多种技术的集成性、配套性、成熟性,提高技术产品、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这一计划体系的建立,使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成为一个将项目、人才、基地建设与体制、环境建设紧密结合的政策系统。构建基础研究支撑体系,基础研究是我国科技工作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

1998年12月开始实施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项目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需、择重、择优的三公三择原则,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作用。国家重大科学工程是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要目的,以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大型科研装置设施或网络系统,是凝聚精干科研群体,培养高水平科技人才的基础,也是进行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窗口。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新型管理制度,将科学技术基础性研究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相结合,加速了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

第四,自主创新与全面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阶段(2006年-2012年)。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

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在这一时期,我国还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该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其中自主创新是基点。该规划纲要对我国科技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将11个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有关,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产业和行业确定为重点领域,并从重点领域中选择68项优先主题进行重点安排。

该规划纲要确定了16个重大专项,涉及信息、生物等战略产业领域,能源、资源环境和人民健康等重大紧迫问题,以及军民两用技术和国防技术。

该规划纲要从技术前沿、学科发展、重大战略性基础研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四个方面对基础科学进行部署,重点安排了8个技术领域的27项前沿技术,18个基础科学问题,并提出实施4个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超前部署的8个前沿技术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海洋技术、激光技术和空天技术。18个基础科学问题,包括八项前沿问题和十项战略需求性基础研究问题,四个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是蛋白质计划、量子调控研究、纳米技术、发育与生殖研究,后又增加了气候变化和干细胞。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范壁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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