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中国扶贫战略转向(3)

摘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之后,我们的反贫困任务并没有结束。在消除绝对贫困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后,贫困问题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也就是相对贫困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这为2020年后的脱贫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标志着我国脱贫攻坚的重心将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解决相对贫困,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转向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三)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

按照1978年贫困标准(每人每年100元)统计,当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达到2.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0.7%。那时中国农村属于普遍性贫困,将近1/3的人口处于贫困状态。

到1985年底,按当时的国内贫困标准,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1.25亿人,贫困发生率已下降到14.8%。也就是说,贫困标准由1978年的人均纯收入100块提高到200块,贫困人口减少了一半,贫困发生率下降了一半。

2011年之后,按人均年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贫困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2012年底的9899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减贫速度最快的国家,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

2000年,联合国将贫困人口比例减半列为“千年发展目标”的首要任务。中国是最早完成这一任务的国家。2015年,联合国提出新的愿景,呼吁到2030年全球消除极端贫困。到2020年,中国提前10年实现了这个目标。按照现行贫困标准,2020年,我国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从2012年到2020年,平均每年1000多万人脱贫,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脱贫。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等前瞻性、战略性重大举措。那么,从整个社会来讲,该怎么理解相对贫困?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个概念——“夹心层”。“夹心层”群体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最早进入人们视野的“夹心层”是随着住房商品化改革,既买不起商品住房,又得不到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支持的群体。住房制度改革逐渐取消了职务分房、福利性分房,高收入者可以通过进入住房市场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低收入者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解决住房问题。但“夹心层”群体是介于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之间的中低收入者,商品房价格太高买不起,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申请廉租房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于是这一群体就成为所谓的住房“夹心层”。后来,不少在就业和生活境遇上处于不上不下境地的人也被泛指为“夹心层”。

从收入角度界定,“夹心层”群体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及与低保制度相捆绑的其他社会救助帮扶,但他们的收入仅仅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且远远低于当地居民人均生活水平,一旦遭遇重大疾病、灾祸事故随时都有可能陷入贫困状态的低收入人群。

从支出角度界定,“夹心层”群体是指那些虽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病、因残、因学、因婚等会造成家庭刚性支出超过可支配收入,导致其生活贫困,甚至比低保群体还要困难的群体。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支出型贫困”人群。正常来讲,这些家庭的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足以支撑日常生活开支,但任何一个家庭都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和风险。在反贫困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病、因学等致贫、返贫的情况,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家庭支出突然大幅度增加,超出了他们的可支配收入。

综上所述,“夹心层”群体有两个维度,即低保边缘家庭(群体)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群体),实际上,它是相对贫困的一种更形象的说法。相对贫困不是不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是入不敷出,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处于贫困状态。

我们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时采取的有效政策举措,对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具有借鉴意义。但需要认识到,同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相比,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要更为复杂艰难,将是一个更为长期的过程。为此,必须更新反贫困的理念思路,构建反相对贫困的政策、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相对贫困的成因

相对贫困问题具有“转型期”与“过渡期”的鲜明特征,它是在一系列经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下产生的,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现象,也同相关公共政策在统筹兼顾方面存在缺失、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有关。相对贫困的成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1.任何时期都会存在相对贫困人群,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要理解相对贫困的成因,先要明白相对贫困问题在任何时候都会存在。这是因为居民收入水平从低到高是一个连续的曲线,总有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处于底层。

建立了相应社会保障制度,比如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我国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国家,都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保障收入最低的那一部分社会成员维持最基本生活的需要,而比最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稍高的一部分人就成了相对贫困人口。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433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6%。按照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法,2018年,我国收入最低的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6440元,次低的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61元,处于中间状态的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89元,次高的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71元,收入最高的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0640元。20%收入最低的居民中,收入水平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按照“应保尽保”“一个不能少”的要求,都纳入到了低保和其他社会帮扶范围,而高于低保标准的那一部分居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享受不到低保和其他社会帮扶,生活过得并不宽裕,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2.我国现阶段相对贫困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

任何社会都存在分层现象,有一部分社会成员居于社会阶层结构的上层,也就不可避免的有一部分社会成员居于社会阶层结构的下层。分层不可怕,关键是要形成一种开放式的社会阶层结构,处于社会下层的社会成员通过自身努力和合理的社会流动机制能够实现顺畅的向上流动,从而改变自身的不利处境。

我国现阶段的相对贫困问题,恰恰是在社会分层结构出现固化趋势的背景下产生的。住房“夹心层”群体的出现正是如此。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后,逐步形成了以市场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政策,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使大批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实惠,但同时也出现了相当一批完全依靠个人的经济能力买不起商品房,但又享受不到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数量庞大的“夹心层”群体,主要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以及普通白领。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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