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业文化遗产激活乡村振兴动能

让农业文化遗产激活乡村振兴动能

7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致贺信。习近平强调,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挖掘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现实中,大多数人都知晓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宝贵遗产,但许多人对农业文化遗产尚且知之甚少。此次会议召开不仅加深了人们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识,提高了人们对其保护意识和传承自觉,更让农业文化遗产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提高重视,在发掘中保护农业文化遗产。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倡议。2005年,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列为第一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自此,我国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利用和传承愈加重视,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政策和机制。2014年,农业部发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具体举措。尽管如此,许多遗产地并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把农业文化遗产在发掘中切实保护好。我国是农业古国,幅员辽阔,拥有着上万年农耕文化历史,自然生态条件得天独厚,多样性彰显,孕育和催生了许多农业文化遗产。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位居世界首位。如不高度重视保护工作,势必对自然资源造成莫大的浪费。

强化责任,在利用中传承农业文化遗产。重视保护、加强保护是基础,打好基础才能进一步挖掘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才能将其利用好、传承好。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不是某几个国家、某几个民族的责任,而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不仅如此,利用和传承好农业文化遗产也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要让农业文化遗产在利用中活起来、传下去。把“活起来”体现在其多元价值的挖掘上,大胆破除因循守旧思想,大力拓展农业功能,让文化遗产不断焕发新活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源源不断注入新动能。把“传下去”真正落实在农民这一主体上。农民才是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的主体,无论是挖掘、保护、利用,还是传承,都要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让农民真正得实惠。

坚定决心,在笃行中弘扬中华农耕文明。习近平主席向大会致贺信,不仅体现出中国政府对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弘扬农耕文明的高度重视,还展示出为发展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事业作出中国贡献的坚定决心。我们要把决心化作弘扬中华农耕文明的笃行力量。我国拥有上万年的悠久灿烂农耕文化历史,农耕文化是我国从未间断过的一种文化,农耕文明是我国从未间断过的一种文明。农耕文明传承着历史文化、维系着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富矿。它映射出中国劳动人民“应时、取宜、守则、和谐”的农耕智慧,创造梯田、稻鱼、游牧等类型多样农业系统的首创精神,是我们在新时代里促进全面乡村振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我们应将其发扬光大。(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2/0719/1173663.shtml

作者单位: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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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王静静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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