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书写基层治理新篇章

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书写基层治理新篇章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奋进新征程,我们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使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发挥更大效能,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此后,“枫桥经验”从一个小镇走向全国,成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和“金字招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多年来,各地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从完善信访制度,到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从辽宁沈阳牡丹社区的“三零”工作法,到福建明溪县“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 “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书写了一个又一个基层治理的鲜活故事,铺就一座又一座沟通党心民心的连心桥,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8月18日,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高堡村的刺梨种植区域   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 摄

2021年8月18日,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高堡村的刺梨种植区域 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 摄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基层治理的关键。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基层党组织是基层治理的“领头雁”。我们必须在党的旗帜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汇聚起同心共圆中国梦的磅礴伟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发挥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强化政治引领,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强化组织引领,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全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基层协商活动、增进共识、促进团结等方面的作用。强化能力引领,加强基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等组织的工作能力,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纵观“枫桥经验”60年发展历程,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收入分配调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一老一幼”服务等工作。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顺应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愿望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更好地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奠定扎实的社会根基。

6月12日,游客在慈溪市观海卫镇双湖村的一家茶室喝茶聊天。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6月12日,游客在慈溪市观海卫镇双湖村的一家茶室喝茶聊天。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根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写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二十大报告,还写入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必须坚持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必须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新时代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深入弘扬宪法精神,全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常态化思维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重点,从群众生活入手,讲群众听得懂的话,在实时普法、公益普法、精准普法上下足功夫,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立足当地文化特色,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违者必究。)

宣讲家网评论,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欢迎有识之士投稿或提出宝贵意见!

稿件一经采用,必付稿酬。谢谢!

宣讲家网评论征稿邮箱:xuanjiangjia001@163.com,QQ交群:1053867568。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