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京津冀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当前,京津冀产业协同已取得诸多积极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三地发展阶段及发展定位差异导致产业协作难度较大; 尚未形成基于区域产业链各环节分工的协同发展格局; 产业集 群发展不足且缺少完备的制造业体系支撑; 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不足,制约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区域产业 转型升级; 政策体系不完善不衔接,制约产业链的跨地区布局等。基于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提效: 制定产业协同发展专项规划; 完善政府间产业协作联动机制; 鼓励重点产业链与主要创新链深度融合; 改善区域全产业链布局的基础环境与服务配套等。

【关键词】京津冀; 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区域全产业链; 产业集群; 创新链

一、 引言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 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产业协同 发展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需率先突破的三个重点领域之一,是协同发展的实体内容和关键支撑。当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各领域 发展的“指南针”。 高质量发展是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和协调共享 的发展[1] ,而产 业高质量协同则是区域内产业达到的一种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协同发展状态,其不仅关注协同的成效,更加注重协同的方式、结构和动力问题。产业高质量协同是“十四五”时期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突破“滚石上山、爬坡过坎、攻坚克难关键时期”的核心举措,也是实现区域经济高质 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文献述评

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研究领域,现有文献更多聚焦于对现实问题的探讨,主要涉及产业协同发展水平的测度、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等。产业协同可看作是一个由 多元要素构成的复杂开放系统,故学者们往往通过构建指标体系来测度产业协同水平,如魏丽华 从协同空间、协同成本、协同能力、协同制度和协同创新5个方面选取指标构建京津冀产业协同 指标体系[2] ; 翁钢民、李慧盈构建了包含投入水平、产出效益、发展潜力、创新能力、旅游需求5个方面的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3]。关于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表现为产业同构化特别是主导产业趋同分布、产业协同程度不高等方面。[4-5] 究其原因, 可概括为所处的产业周期不同、资源配置失衡、 承接地能力不足等历史因素,区域合作动力不足、产业协同利益分配不均等动力因素,以及市场活力不足、政府职能错位缺位等外部驱动因素。[6-7] 因此,制约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且相互交织、共同发挥作用。还有部分学者从某一视角来探究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问题,如从利益增值与成本分摊的视角[8]、 非首都功能疏解等视角[9] 。针对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者们主要从加强顶 层设计特别是完善体制机制,如制定产业协同发展规划、优化协调发展机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等[10-12] ,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加强协同创新的支撑作用,改善外部环境如加强金融支持、交通、生态和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

2019 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提出,“ 以创新为引领推动京津冀三地产业协作,深化京津冀产业政策衔接和园区共建,积极推动区域全产业链布局,加快构建空间布局合理、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各类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 考虑到区域全产业链布局有利于促进产业的分化融合和转型升级、推动京津冀产业及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文将从区域全产业链布局、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等方面,探讨京津冀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三、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取得的积极成效

自习近平总书记“2. 26”讲话以来,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走过9个年头,京津冀三地在推进产业协同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形成了较好的 产业协作基础。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是顶层设计日趋完善,产业对接政策持续探索。京津冀三 地已建立常务副省( 市) 长对接机制及主管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对口部门保持着常态化沟通。 2015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  2016年工信部编制了《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 提出构建“一个中心、五区五带五链、若干特色 基地”的产业发展格局 ; 2017年京津冀三地协同办发布了《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 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2+4+ 46”个产业承接平台 ; 2019 年京津冀三地先后签署了《产业链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产业协同发展备忘录》; 2022 年工信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 年) 》等。此外,北京市陆续发布更新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试行) 》。 同时,京津冀三地在科技创新、产业转移协作等多领域签署了合作协议,围绕布局国家重大项目、 重大创新平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开展部 省(市) 合作,在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政策互通、联合攻关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二是三地产业优势各异,产业协作积极推进。京津冀三地产业优势各异,从区位熵① 指标来看,2020 年,北京市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 415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 086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 796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 3124) 等高端服务业方面优势明显 ; 天津市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 381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 7515) 及批发和零售业(1. 5752) 、金融业(1. 3249) 等方面最具发展优势 ; 河北则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 5249) 与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4456) , 以及采矿业(1. 3901) 、 教育业( 1. 3040) 等行业具有发展优势(表 1) 。三地陆续举办了京承大数据、京津冀国际智能制造、京津冀深电子信息、京津冀康复辅助器具、 京津冀应急产业等多场专题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并举办了京津冀产业链协同发展对接活动 ; 先后组织召开了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招商推介会、京 津冀工业园区推介会等,推动三地企业和园区加强合作与精准对接。例如,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园吸引了 100 余个生物医药项目落户, 成为“产业承接集聚化、 园区建设专业化、异地监管协同化”的范例。

三是产业间联系日趋密切,产业链分工态势开始显现。三地间产业联系越发紧密,以北京对 津冀的投资额为例, 由2014 年的1058. 80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3515. 7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8. 70% ; 保定、唐山和廊坊是京津投资的热点地区,2021 年分别获京津企业投资715. 20 亿元、 208. 20 亿元和147. 00 亿元。② 同时,京津冀三地在产业链中的分工态势开始显现,北京在营企业集中分布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21 年在营企业累计注册资本额占比分别为32. 75% 、15. 39% ,处于产业链的研发设计和应用服务环节; 天津在营企业主要分布在金融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1年在营企业累计注册资本额占比分别为 22. 02% 、21. 79% ,处于产业链 的市场流通和资本运作环节; 河北在营企业集中分布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2021 年在营企业累计注册资本额占比分别为 18. 84% 、 13. 53%, 处于产业链的制造环节和市场流通环节。

四是协同创新分工格局日趋明朗,联合创新态势良好。从研发投入环节看,北京偏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环节的 R&D 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分别为 3. 40 万人年、3. 10 万人年,R&D 经费内 部支出分别为 206. 10 亿元、228. 10 亿元, 占比分别为 40. 78% 、44. 80% 。而津冀偏重试验发展环节,2020 年,两地试验发展环节的R&D人员折 合全时当量分别为5. 83 万人年、0. 62 万人年, 占比分别为 95. 10% 、54. 87% ; R&D 经费内部支出 分别为352. 35 亿元、562. 63 亿元, 占比分别为97. 40% 、88. 69%。③ 从研发产出环节看,2020年,京津冀三地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为 63266 件、5262  件和 6365 件,分别占专利授权总量的38. 86%、 6. 98%和 6. 90%④ , 表明北京创新成果侧重知识创新和原始创新,津冀更侧重应用环节的创新。 同时,2013-2020 年,京津冀三地合作专利数量从5252 件上升到 11611件,增幅高达121% 。2018年,三地共同签署《京津冀创新券合作协议》,标志着三地创新券互通互认的正式开始。

1711519652825


四、京津冀产业高质量协同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应当看到,推进京津冀产业高质量协同仍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一) 发展阶段与发展定位差异导致三地产业协作难度较大

从发展阶段看,已进入后工业时代的京津与尚处于工业化中期的河北存在着产业“断层”,过 大的产业落差导致区域内部分产业关联度较低。 从发展定位看,北京在产业链中位于高端研发、总部经济、品牌营销,主要服务于全国,而对区域关注度不足; 天津是大国重器聚集区,企业主 要为央企和外资企业的制造和组装环节,在产业链上对北京依赖总体不高,且外溢明显不足; 河 北重点发展重化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阶段与发展定位的差异导致三地 产业存在着“断层”现象,即京津专注于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或传统产业的高端环节,与河北重化工业结构不匹配,进而导致三地产业协作难度较大。

(二) 尚未形成基于区域产业链各环节分工的协同发展格局

一是缺乏基于主导产业及其产业链的顶层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未就京津冀产业协同中的重点产业及其空间布局进行顶层设计,不能有效解决三地在主导产业选择上存在的趋同性问题,阻碍产业协同发展进程。京津冀三地只做产业发展规划,而不做基于产业链各环节的布局规划,且都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 业作为主导产业,未能形成基于主导产业的产业 链分工,津冀两地之间、河北各地之间主导产业构成、数量比例与空间分布等方面趋同化程度较 高、结构差异较小, 由此导致产业竞争大于产业协作,产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很难形成基于产业 链各环节的协同发展格局。二是整合和引领区域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发展不足,导致京津冀产业链 很难形成有竞争力的整体,尤其是在非首都功能疏解中缺乏龙头企业作为“领头羊”,在一定程度 上也影响了疏解成效及其对承接地的带动作用。 三是市场力量发育不足,导致区域产业缺乏活力 与弹性。京津冀地区国企、央企等比重较大,以2020年为例,京津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有 4469 家② , 三地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分别为156 万人、61万人和256万人,分别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 21. 07% 、23. 89% 和 45. 62%⑤ , 民营企业和中介组织发展相对不足,导致整个产业链缺乏活力和弹性,很难形成产业配套。

(三) 产业集群发展不足且缺少完备的制造业体系

一是产业集群发育不足,产业集中度不高。 京津冀地区内产业主要集中在各类园区、开发区 和高新区,园区之外产业发展严重不足。 以国家高新区为例,截至2020年,京津冀地区共拥有 国家高新区7个,年末从业人员数为352. 97万人,约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的22. 68% ,其 中,北京国家高新区年末从业人员数为290. 01万人,约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4成左右。⑥ 而 且,产业园区的发展只是实现了产业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园区间和企业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与 合作,难以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条。二是分散疏解导致对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不强。非首都 功能疏解的集中承接平台( “2 + 4 + 46 ”) 总体太多,有限的产业被分散承接。 以北京大红门地区市场疏解为例,其疏解对接地区包括保定白沟和容城、廊坊永清和固安、沧州高新区、石家庄长安区、唐山、邯郸、张家口、天津西青区等地⑦ , 产业疏解转移的多而形成协同的少,产业疏解转移更多体现在物理空间上的挪移,尚未形成产业集聚、产业联动和产业协作效应。而且,河北承接转移的产业多为钢铁、家具、服装等资源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其产业升级转型的引领作用有限。三是没有完备的制造业体系加以支撑。相较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京津冀地区缺少完备的制造业体系对产业生态系统的支撑, 由此导致北京很多创新成果难以高效率、低成本地在区域内落地转化。 四是产业发展空间有限,产业链配套能力弱。 由于津冀地区的产业发展空间有限、上下游产业及配套基础薄弱,特别是区域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不足,导致在京企业不愿意在津冀设立分支机构,抑制了产业链在区域内的布局。在对企业主导产品与关键零部件在京津冀区域配套情况的调查显示,仅有23. 7% 的主导产品能实现 80% 以上关键零部件在区域内配套,26. 1%的主导产品在京津冀地区关键零 部件的配套率不足 30% 。

(四) 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不足,制约了科技成果落地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创新研发能力与产业梯度的巨大落差制约了创新成果的落地转化。京津冀三地间创新能力存在着巨大差距, 以发明专利授权量为例,2021 年,北京发明专利授权量为79210 件,分别为天津(7376 件) 、河北(8621 件) 的10. 74倍和 9. 12 倍⑧ , 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产业梯度和产业发展间的落差,导致三地在新产品研发、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参差不齐,也导致产业链条的各环节发展不均衡、接续难度大,制约了北京科技成果在津冀的落地转化。二是创新成果供给与需求错位制约了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北京各创新主体针对河北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研发相对不足, 加之缺乏有效的创新成果转化与对接机制,导致河北需要的产业科技而北京储备不足。 以2020 年 为例,北京创新成果供给(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数)  前三位的行业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 07万件) ,制造业(1. 15 万件)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0. 87 万件) ,而河北省创新需求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这种研发成果的供给与需求错位制约了区域整体的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创新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区域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育不足, 以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例, 2021 年京津冀地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在营企 业注册资本额为 82059. 01 亿元,仅占全行业在营企业注册资本额的 6. 56%。⑧ 加之当前主要通过技术转移专员培训培育技术转移服务人员,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满足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的需要。而且,区域内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主要集聚在创新资源供给方(北京) ,较少布局在创新资源需求方(天津和河北) , 因而制约了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落地。2021年, 北京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业在营企业注册资本额为 65163. 51亿元,分别是天津(14366. 67 亿元) 、 河北(2528. 83 亿元) 的4. 54 倍和25. 77 倍。⑧ 四是公共服务水平落差大,导致项目及人才难以在河北落地。区域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多集聚在京津两地,河北与京津公共服务水平落差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才在京津冀间的自由流动和合理布局,也制约了产业链在区域内的布局。

(五) 政策体系不完善不衔接,制约了产业链跨地区布局

一是产业配套政策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税收分享政策不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 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对税收分享范围及分享比例的划分较为简单,无法满足产业转移 升级的需要 ; 津冀在企业用房、员工住房政策、 员工子女教育政策及高端和特殊人才引进政策等方面缺乏吸引力,制约了产业链跨地区布局及产业协同发展。二是政策体系不衔接。主要表现为资质标准异地互认困难、跨地区转移的企业在统计口径上衔接困难等。在资质标准异地互认上, 企业如果在跨区域产业链布局中采用子公司、新设公司形式,原有缴税记录、业绩证明、专利发明、认证体系等很难获得迁入地的认可,影响其获得融资和政府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 若采用分公司形式,则享受不了迁入地的优惠政策等。 在跨地区转移的企业统计口径上,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落地,其经济指标无法属地入统,但能耗、 环保等指标纳入属地统计。

五、未来推进京津冀产业高质量协同的政策建议

(一) 制定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专项规划, 完善产业链配套政策体系

一是应将打造若干个世界级产业集群作为规划目标。可将产业链区域布局、产业园区共建、 重点项目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和合作交流平台搭 建等作为规划的重要方面。

二是应将全产业链区域布局作为规划的重要抓手。京津冀三地的产业发展定位要尽量规划到细分产业或细化到产业链的某个环节,强调在产业链各环节上精准施策。特别需要强调区域未来拟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的产业链优化布局, 北京应侧重高端研发、总部经济、 品牌营销等高端环节,但应强调其对区域发展的服务和引领作用 ; 天津应侧重成果转化和先进制造等中间环节,但要提升其与京冀产业的链接程度,加大外溢效应 ; 河北应侧重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等环节,做好产业链的配套,加大研发力度,提高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能力。应选择若干个资源禀赋突出、战略性强的主导产业实施全产业链布局,细化产业发展路线图、排出任务时间表,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以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相融相促、配套齐全的产业链发展格局。

三是应将完善产业链的配套政策体系作为规划的重点内容。首先,完善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迁 出地与承接地的政策对接。例如,确保对转移企 业原有的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业绩证明、缴税 记录及其他认证体系等能获得承接地的认可,能耗、环保等指标能够跟随转移企业纳入承接地环 境容量,企业人才转移中的教育、 医疗、社保、 住房等政策能够实现相互衔接。其次,完善税收 分享、GDP 分计等政绩考核机制。借鉴“深汕特别合作区”模式,考虑在河北适当区域, 由北京输出科技创新成果、高端制造企业和高水平管理模式, 由河北提供土地资源,建设特别合作区, 推动北京部分产业向合作区转移,推动区域内税收分享和 GDP 分计 ; 可探索研究按要素投入比例分享税收和 GDP 。最后,加强全产业链规划、 布局、建设及评估等工作,京津冀三地政府力争在产业政策上保持一致、优化营商环境并实现相关政策公开透明,让企业树立在区域内布局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的信心。

(二) 研究布局区域重点产业链,推动实现强链、补链和延链

一是应研究区域内需要布局的重点产业链。 依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分阶段提出需重 点协同发展的产业,在区域内布局产业链条,完善产业衔接。鼓励区域龙头企业和北京优势创新 资源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引领和整合区域内的产业链,或依托重点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鼓励产业园区围绕其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打造重点实验室,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优质园区运营公司落地, 提升整个京津冀地区产业园区的活力,高水平推进产业互联网建设,积极发展产业战略咨询业, 进而提高区域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应以北京高精尖产业和区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及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及现代交通等重点产业在区域内布局产业链。

二是应强调重点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和延链。可依托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河北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河北张承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园区,推动产业链在区域内布局。建议沿着京保石、京津塘发展轴,近期可在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中的河北部分扩大地域范围,京冀联手打造区域制造业聚集区,通过完善制造业体系加强对重点产业链的支撑作用 ; 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以提升重点产业链的竞争力。针对区域内重点产业链中缺失或薄弱的环节,进行产业链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龙头企业落地,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或关键企业的集聚效应,实现补链。强调重点产 业链的科技含量,通过科技创新实现重点产业链两端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实现延链。

三是应发挥企业在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区域创新中的主体地 位,采取“政府政策+ 龙头企业+ 融资担保+产业链中小企业”的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完善产业生态系统。充分发挥区域内龙头企业在研发平台、 产业链及销售渠道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鼓励京津冀龙头企业建立双创平台,并提供创新、投融资和孵化等服务,推动创新科技型企业发展,从创新链的源头增强区域科技创新供给能力。

(三) 强调创新链对产业链的支撑作用,鼓 励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一是应鼓励北京科技资源积极向外辐射,提升河北的创新能力。支持“中关村”等优势科技园区面向京津冀布局,在区域内移植其成功模式和品牌; 鼓励清华、北大等知名院校及中科院等著名科研机构和北京市龙头科技企业,紧密围绕着区域内协同创新的重点产业开展技术性研究,在河北省建立科技合作示范基地或“科技中试中心”, 以提升河北省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发展动力。

二是应充分释放北京科技研发潜力,推动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首先,搭建专业化的科技 成果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北京研发机构面向津冀传统产业改造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可由三地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搭建传统产业技术推进平台,由行业协会就需要改造升级的传统产业列出需攻关的技术清单,通过招标形式委托北京有关研发机构开展研究; 通过传统产业技术推进平台引导功能发挥,在京企业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供应链协同制造等优势领域形成集群式技术输出,为津冀传统产业赋能。其次,支持北京各类研发机构与津冀产业集聚的园区共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鼓励北京研发机构与津冀产业园区共建 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基地、协同创新基地、实验室与技术服务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技术创新合作平台; 鼓励园区内有实力的企业与北京专业研发机构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集中解决特色产业领域技术升级改造难题。最后,支持中关村专业园区在津冀地区设立特色产业领域的创新中心、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平台。由中关村搭建区域特色产业技术交流平台, 引导和加强区域内其他创新平台间的交流与合作, 推进各地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充分对接。

三是应对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采取联合攻关、共同研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龙头骨干企业共性需求,全面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布局建设一批高标准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突破“卡脖子”关键领域,逐渐补足“短板”,大幅提高区域核心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的自给率。

四是应打造3至5个城市群产业链和创新链 融合的关键节点城市。补齐产业链“主链”向“支链”延伸的关键枢纽型行业,对于本地能补齐的缺失行业,可依托政策优势刺激该类行业与上下游行业形成产业关联; 对于本地难以发展的缺失行业,可通过强化比较优势,吸引其他区域的关联行业与本地行业形成“强强联合”协同效应。

(四) 完善政府间产业协作联动机制,打造利益共同体

一是应建立三地政府间产业统筹和对接的工作机制。京津冀三地政府要建立定期的不同层级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三地产业协同发展上的重大事项定期进行共同研究、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就应落实的工作事项进行三地对接 ; 政府间还应共同创造机会、打造各种平台,引导行业协会间、产业园区间、企业间进行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对接。

二是应建立京津冀三地产业发展的共建共享运作机制,打造利益共同体。京津冀三地政府应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产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上、 新兴产业的发展上开展深入合作 ; 可考虑在新兴产业的项目中,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合资组建新的领军企业,并共同培育,以领军企业为龙头实现新兴产业的合理布局和带动三地产业发展 ; 加强三地现有国有企业的资本合作、产业合作,盘活存量资产,以提高整体效益。

三是应探索建立京津冀重点产业链“链长” 制,实行京津冀三地产业主管部门责任人轮值机 制。结合十大高精尖产业,探索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可围绕特定区域产业链的“缺链、断链、 弱链”等问题列出责任清单, 以责任清单实施进度作为“链长”的考核指标。

(五) 改善区域全产业链布局的基础环境与服务配套

一是应培育区域技术转移能力。首先,出台京津冀技术转移条例,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 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实验室、存证固证系统,探索建立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以立法保障技术转移工作,通过建立有效技术转移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规范和惩罚机制,营造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产生和转移的法治环境。 其次,加强区域内( 特别是承接地) 各类科技服务企业的培育力度,提高创新成果区域内的转化能力。推动国有制及集体制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实行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提高其市场活力; 加大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技术能力; 制定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评价标准,加强技术转移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最后, 依托政策优惠,建立科技中介与高技术园区内企业间的对接渠道,充分发挥科技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在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中的纽带作用。

二是应引导京津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河北这一非首都功能核心承载地及周边布局,加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共享力度。一方面,通过办分校、办分院、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创新模式, 建设跨区域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合作载体,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重点承接地、产业合作区转移,缩小三地间公共服务的落差。另一方面,可考虑由京津冀三地共同出资设立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金,在基金的使用上,依靠大数据统计分析,根据产业疏解转移的规模和效益配置使用该基金,以解决由产业疏解造成的 承接地公共服务配套不足的问题。

三是应推动优势政策互动共享,打造区域产业政策高地。积极争取京津冀地区内优势政策 (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天津和河北自贸区政策、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雄安新区创新创业政策等) 在区域内交叉覆盖、叠加发力,并通过共建产业园区将政策逐步推广至其他地区。 同时,应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及规则,逐步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深入推动投资便利化、 贸易自由化,打造全球企业投资首选地和最佳发展地。

注释 :

① 区位熵 LQij = , 其中,qij 为j 地区的 i 产业的就业人数,qj  为j 地区所有产业的就业人数,qi 为在 全国范围内 i 产业的就业人数,qj  为全国所有产业的 就业人数。区位熵 LQij 反映某一产业部门的专业化程度。一般而言,LQij>1,j 地区的 i 产业在全国来 说具有优势 ; LQij<1,j 地区的 i 产业在全国来说具有劣势。

②   本部分数据均来源于龙信企业数据平台。

③   数据来源于《北京统计年鉴(2021) 》《天津统计年鉴 (2021) 》《河北统计年鉴(2021) 》。

④   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21) 》。

⑤   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 》。

⑥   数据来源于《中国火炬统计年鉴(2021) 》。

⑦  《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疏解承接接待中心全面开放》, https :  / /www. 163. com / news / article / C8VLOQ4V000187VE. html。

⑧   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22 年) 》。

参考文献 :

[1] 王春新. 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及目标[J].金融博览,2018(5) : 42-43.

[2] 魏丽华.京津冀产业协同水平测度及分析[J]. 中国流通经济,2018(7) :  120-128.

[3] 翁钢民,李慧盈.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发展水平测 度与整合路径研究[J].资源开发与 市场,2017(3) : 369-372.

[4] 孙彦明.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路径及对策[J].宏观经济管理,2017(9) : 64-69.

[5] 杨莉虹,宋晓华,左晓丽.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产业转型与升级问题探究[J].商业 经 济研 究,2020( 11) :  186-189.

[6] 周京奎,龚明远,张朕.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创新研究[J].长白学刊,2019(2) : 95-103.

[7] 张亚鹏.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反思 : 一个整体框架设计[J].区域经济评论,2018(2) : 75-80.

[8] 田学斌,柳源,张昕玥.基于利益增值与成本分担的京津冀产业协同 : 进展、问题与对策[J]. 区域经济评论,2022(3) :  135-143.

[9] 刘艳,郑杨.非首都功能疏解背景下京津冀产业协 同发展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8 ( 19) :177-180.

[10] 刘戒骄.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动力来源与激励机制[J].区域经济评论,2018(6) : 22-28.

[11] 马海涛,黄晓东,罗奎.京津冀城市群区域产业协同的政策格局及评价[J].生态学报,2018 ( 12) :4424-4433.

[12] 初钊鹏,王铮,卞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理论认识与实践选择[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6) :  178-184.

【作者简介】叶堂林( 1972— ) ,男,江西上饶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省部协同创新中心执行副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重点项目(KY2023A0029) ——京津冀城市群绿色发展及优化路径研究。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