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实践的基本面向:确保非遗存续力的多重行动
(一)有序推进遗产项目申报工作,不断深化提高认识行动
中国政府一直在积极参与国家合作,这既是我们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2004年12月2日,我国向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交存批约书,成为第6个加入《公约》的缔约国。自2006年4月该公约生效以来,通过选举组协商或竞选,中国两度当选缔约国大会副主席(2006/2012),三度当选委员会成员(2006—2008/2010—2014/2018—2022),并在相应的任期内当选1任主席(2007)、2任副主席(2013/2020)和1任报告员(2013),在非遗保护的国际场域直接参与了《公约》的管理,并在国际合作的第一线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国家层面的非遗保护工作汲取了来自其他缔约国诸多平行案例的丰富经验。
我国政府一直坚持申遗工作和履约工作的高度统一,并将国家层面的遗产项目申报整合为参与国际合作的具体行动。截至2022年12月,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共计43项,总数位居世界第一。丰富多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申遗实践进入国际承认和国际理解的遗产化进程,使原本可能只局限于某一村落的传统实践成为人类共同遗产,从而推动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不能将名录仅仅看成“光荣榜”,而是要肩负起保护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对话的责任。
第一,我国申遗实践映射非遗五大领域。《公约》将遗产项目划分为五大领域: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中国的申遗实践反映了境内相关社区和群体保护非遗的愿景和诉求,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活态遗产的重要关切,展现了中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和现实,彰显了中国人民的文化创造力。
中国共有35项遗产项目列入代表作名录,其中10项包含少数民族族别,即“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中国朝鲜族农乐舞”“格萨(斯)尔”“侗族大歌”“玛纳斯”“蒙古族呼麦歌唱艺术”“热贡艺术”“藏戏”“藏医药浴法——中国藏族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知识与实践”,7项是多民族共享遗产项目,涉及“端午节”“中国雕版印刷技艺”“中国剪纸”“花儿”“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送王船——有关人与海洋可持续联系的仪式及相关实践”“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此外,列入急需保护名录的7项中4项属族别遗产项目,即“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麦西热甫”和“赫哲族伊玛堪”。这些数字表明,在遗产化进程中,少数民族非遗进入国家知识体系和叙事体系中,进一步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国际社会的关注,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为世界文化多样性贡献了“中国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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