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遗产化:“非遗”的制度化建构
从2001年至今,我国共有44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其中,列入代表作名录39项,列入急需保护名录项目4项,入选优秀保护实践名册1项。其实,在非遗保护方面,我国是后发国家,我们既不是非遗保护概念的提出者,也不是最早踊跃投入保护实践的国家,但近二十多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实践发展很快。从学习模仿外国经验到形成一套独属于自己的保护实践模式,再到构建出全世界规模最大的非遗保护名录和实践体系,我国已迅速走在世界前列,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中国道路。支撑我们的一项基础性因素是我们拥有十分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
需要注意的是,民族民间文化并非天然地等同于非遗,成为非遗需要经过申报和评审的过程,也就是遗产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民族民间文化从一个自然性存在转换为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存在。
(一)文化的实用价值之变
苗族姊妹节被誉为藏在花蕊中的节日、最古老的东方情人节,在被公众熟知之前,是贵州台江地区集体性的交谊方式。与大多数以男性为主导的交谊方式不同,这一节日的独特之处在于由女性主导。每逢春天,青年女子集体向周边村寨的青年男性发出信号,邀请“游方”,在三天时间里,通过对歌、吃姊妹饭、踩鼓等活动,互表心意。姑娘们会精心打扮,身着节日的盛装聚向鼓场踩鼓,还会下田撮鱼捞虾款待男青年,最后会在姊妹饭里藏入信物以表达对男方的不同感情。第二年,男青年们会将回赠的礼物放在竹篮里送给姑娘们。
可以看出,这一节日的原始功能非常明确,在交通不便、环境封闭的情况下,通过设立节日活动的方式,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从而缔结婚姻关系,促进繁衍。改革开放以后,在媒体的宣传报道下这一节日逐渐为外界所熟知,2006年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此后,姊妹节原始的求偶功能逐渐消失,现在已经成为向外界展示苗族文化的节日,还增添了很多具有苗族文化元素的节庆活动,成为促进当地文旅事业发展的大舞台。
这个例子说明,遗产化的过程,超越其原始价值,是民族民间文化重新装载多重功能的过程。
(二)从一个民族的文化变成全体公民的共享文化
以一场很有名的非遗知识产权诉讼案为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户杨姓人家将阿拉伯医学与传统中医相结合,创造了一种名为“汤瓶八诊”的诊疗法。2004年,当代传承人杨华祥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汤瓶八诊”,并于2007年12月获准注册。2008年6月,“回族汤瓶八诊疗法”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此有人提出异议,国家级非遗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2015年,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为杨华祥将此种回族流传至今的疗法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使用在核定的按摩(医疗)、医疗诊所等服务上,是对服务内容、方式的表述,因此缺乏法律规定商标须具备的显著性。综上,裁定对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随后,杨华祥不服裁定结果,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杨华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高院,结果依然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杨华祥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019年,最高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此前的判决和裁定结果,维持该商标的注册状态。最高法院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并不当然排斥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在争议商标申请并获准注册后,“回族汤瓶八诊疗法”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作为争议商标权利人的杨华祥,同时也是“回族汤瓶八诊疗法”的传承人。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其负有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义务。在案证据显示,杨华祥及其杨氏家族在通过培训、提供医疗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广“回族汤瓶八诊疗法”同时,也使得争议商标“汤瓶八诊”产生了指向特定服务来源的功能。因此,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实质上也促进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这起诉讼案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民族民间文化成为非遗项目后,从一个独属于某一类人群的文化转变为公共文化,为全社会共享,从此这一文化变为全社会共同的遗产。即使知识产权仍归于某一群人,但使用权已经转移到全体人民手中。
我们再举一例,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月三”民族传统花炮节,被誉为“东方橄榄球”。花炮一般分为头炮、二炮和三炮,每炮都系上一个小铁圈,抢花炮时,铁圈置于铁炮上方,炮师点燃铁炮后,铁圈被高高抛起。当铁圈坠落时,队员们按挤、抢、护、拦、传等传统比赛规则争抢铁圈,并将其送到得胜门交给裁判鉴定后才算获胜,获胜方将得到花炮台、红猪、米酒等奖励。这项原本属于当地少数民族的趣味运动,被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列为竞赛项目,并对规则做了进一步完善。由此,全国各地少数民族学校、从事民族体育专业的人都会关注这项运动,从而实现了全民化。
遗产化的建构带来一些现象,传承文化遗产的人越来越多,形成广义的“非遗传承人”群体,包括文化遗产的研究者、文化产业的开发者、从事文旅工作的企业,以及参与宣传的媒体、游客,甚至是学校内的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因此,遗产化的过程,是传承主体多元化的过程。另外,从民族文化变成全民文化,也有利于增进国家内部的团结,通过对文化多样性的了解、认同、共情,产生民族向心力。
(三)从文化的特殊性走向普遍性
云南景颇族目瑙纵歌被称为“狂欢节”,每年的正月十五,三山五岭的景颇族群众都相聚在一起纵情歌舞,跳目瑙纵歌舞时,人少则上千,多时过万,故又称为万人之舞。目瑙纵歌产生年代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景颇人在举行目瑙纵歌前,最高祭师“斋瓦”要将天神“目代”请到目瑙场,“目代”降临大地后由北向南所走的线路,就是景颇祖先迁徙的线路。“目瑙纵歌”典礼开始后,两位领舞者“瑙双”“瑙巴”,一位身着长袍,头戴孔雀羽帽、犀鸟羽帽,另一位身穿红绿龙袍,手执长刀,庄严肃穆地引领着队伍,踩着鼓声,时而变换舞步,时而环绕,进退有序,款款而舞。
成为非遗项目后,目瑙纵歌不再是景颇人独享的节日,全国各地的人慕名而来,共同参与,在队伍中一起歌舞。此后,目瑙纵歌的意义发生了改变,以前纪念民族历史、祭祀祈福的意义逐渐淡化,转而更加突显其全民狂欢的节日氛围。在遗产化的过程中,目瑙纵歌的接受度得以扩容,从而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为更多人共享。
(四)“非遗”的符号化
广西龙胜红瑶妇女一直保有留长发的习俗。2012年,“龙胜瑶族长发习俗”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虽然留头发是这一族群约定俗成的习俗,但在成为非遗项目后,长发成为当地妇女的身份象征。她们将长发视为这一族群的标签、符号,用长发建构自己面对外部世界时的文化身份。现在,只要在互联网上搜索“红瑶”等关键词,映入眼帘的大都是瑶族妇女在河边洗长头发、梳长头发的形象。长发成为这个民族的名片,这就是符号化的过程,即非遗成为民族文化的象征符号的过程。
广西毛南族有一个典型的民族技艺——编花竹帽,技法细腻、精巧耐看。2011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以后,花竹帽成为毛南族的象征符号。符号生产让非遗具有越来越强大的流通力量,拥有绵延生命力。符号的意义就在于流通,就像人民币,虽然只是一张纸,但所有人都知道它的用途和价值。
(五)从边缘走向中心和主流
遗产化的过程让民族民间文化从底层的、乡土的文化向上流动,使其从边缘走向中心和主流,从地域性走向共享性,从封闭性走向开放性。当某一民族民间文化申报成功列入非遗名录后,保护单位一般都是某一政府或官方机构,而非个人或某一民间组织。保护主体的变化,也体现出文化地位从局部走向整体的变化。比如民歌,广西作为民歌大省,牵头举办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让民歌从地方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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