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球治理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耐心解决若干问题。一是解决治理主体的合法性不足问题。从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现状来看,发达国家依旧掌握主要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而广大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二是解决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不足问题。治理机制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力,既是主体失衡导致的直接后果,也与实践中狭隘的民族主义、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等行为有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通过建立排他的多边机制来遏制、削弱竞争对手,把全球治理机制纳入其战略竞争范畴,导致这些机制在解决全球问题时效能低下。三是解决治理规范的约束力不足问题。当前形势下,各种非正式制度安排、多边伙伴关系等层出不穷,这类多边机制大多只具有对话和协商的性质,通过的文件或制定的规则约束性不足。
可以说,全球性问题的持续增多,凸显了加强国际合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上合组织成立24年来,始终秉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安危共担、发展共享,为全球治理贡献“上合方案”。
2018年,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各国携手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周年杜尚别宣言》指出,“成员国倡导在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多边主义,平等、共同、不可分割、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反对冲突和对抗,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与稳定基础上构建多极化世界秩序”,“倡议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24年,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阿斯塔纳峰会上指出,“建设公平正义的共同家园”,“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合作不要对抗、要公正不要霸权”,“为消弭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贡献‘上海合作组织力量’”。同年,上合组织呼吁国际社会共同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各国团结共促世界公正、和睦、发展的倡议》。
2025年是“上海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年”。在地缘政治冲突频发、贸易壁垒加剧的国际形势下,上合组织国家持续推进地区国家发展战略高质量对接,并且在互联互通、农业、工业、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等领域拓展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助力区域可持续发展走深走实。上合组织天津峰会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指出,“有必要维护能源安全,保障能源市场稳定,促进各国按照本国国情和优先发展方向推进公正能源转型,提升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福祉和保护生态环境”,“重申致力于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7,即确保人人获得可负担、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
上合组织作为重要的国际组织,对全球治理问题的持续发声,展现了致力于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当前,全球经济格局多极化趋势愈发明显,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到2035年,发展中国家GDP规模将超过发达经济体,在全球经济和投资中的比重接近60%。另外,当前的国际形势变局展现出一些新特征:一是新兴大国扮演的国际角色出现调整;二是国际竞争在更广阔的领域和空间展开;三是科技进步重构国际经济版图;四是国际体系新旧更替;五是对于“全球南方”国家来说,国家体制和发展道路有了更多选择。
在国际形势进入新一轮剧烈调整阶段,我们还需要关注若干问题:一是全球诸多新旧矛盾交织发酵问题;二是地缘政治对抗升级问题;三是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挑战问题;四是发达国家技术壁垒日趋严重问题;五是国际安全风险增大问题;六是全球治理制度构建严重滞后问题。基于此,世界对上合组织处理地区或者全球事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是挑战,也是机遇。目前,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期望借助地区合作,提升自身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同时,利益契合点的增多,也使得各成员国加强地区合作的意愿不断增强,这为上合组织的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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