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安全根基

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安全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十五五”时期,我国各种不确定难预料的风险因素将明显增多,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安全根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领域前沿技术集中涌现,引发链式反应。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高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的最前沿和主战场,深刻重塑全球秩序和发展格局。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总的来看,原始创新能力还相对薄弱,特别是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顶尖科技人才不足,部分产业领域和技术环节存在“卡脖子”风险。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通常具有高风险和高投入的特点,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制约了开展创新的积极性。持续推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需在掌握核心科技的基础上增强安全保障。要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整合创新研发资源,突破重大关键科技问题,把科技命脉和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其他安全。

我国发展不协调现象长期存在,在经济领域主要表现为产业发展不协调和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在推进协调发展中增强安全保障,需做好多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新质生产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扎实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避免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积累风险。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通过构建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为国民经济循环畅通、协调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通过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屏障。一方面,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维护好生态安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国家生态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应对管理体系,提升国家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另一方面,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管控能力,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形成传统化石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给体系。开展能源技术革命,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打通能源、电力等领域的产学研用各环节,把能源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全方位加强国际能源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对外开放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也使我国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互动更加频繁紧密,我国经济发展更容易受到外部市场的影响和冲击。因此,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一方面,在“引进来”的过程中维护经济安全和其他领域安全。在开展对外贸易、吸引外资时,注重推动贸易伙伴多元化,避免对单一贸易伙伴的过度依赖,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制度型开放防范风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在注重保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的基础上引进外资。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资本账户开放。另一方面,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筑牢安全屏障。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和南南合作、“大金砖合作”发展,“中国制造”融入全球市场,中国企业也在加快“走出去”步伐。在此过程中,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海外利益保护。企业要注重研判开展海外投资的可行性,综合分析包括外汇风险、环保风险、税务风险等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拓展海外市场的同时维护好自身权益和国家经济安全。

共享发展注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只有真正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才能凝聚社会共识,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托幼、养老等老百姓急难愁盼的事项着手,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业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着力点,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实现劳动者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

(作者系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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