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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晔: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3)

四、科技金融体系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十五五”规划建议从国家战略层面为科技金融绘制了清晰蓝图,明确了其作为金融强国建设“首要文章”的核心地位。这一顶层设计的实现,需要具体可执行的政策体系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市场实践来支撑。当前,我国虽已构建较为完善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但仍存在一些短板,部分问题仍在制约着体制效能的发展。

(一)传统金融逻辑与科技创新特征的根本性矛盾

从融资结构看,我国股权融资占比明显偏低。相比债权融资,股权融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特征更契合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但目前其在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仍然较低。在债权融资方面,银行服务科创企业的专业能力尚显不足,针对细分市场的差异化经营格局尚未形成,适应科创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也未能完全建立。

1.银行主导风险评估机制与科技企业风险特性的深度错配

银行信贷占我国科技融资总量的60%以上,但银行以稳健经营为核心目标,其传统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在财务报表、抵押物和历史数据基础上,与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高不确定性、前期现金流短缺”的特征存在根本矛盾。这导致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在服务科技型企业时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

银行对科技型企业放贷意愿不强,主要受制于其抵押物不足、担保缺失、风险较高等因素。科创企业的核心价值往往体现为技术成果、研发能力与知识产权,这些难以通过传统财务指标量化评估。因此,银行固有的抵押授信和风控思维,难以匹配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需求,导致金融供给与企业需求之间仍不充分匹配,资金无法有效流向科技创新领域。这种评估偏差使得部分突破性技术成果面临“看不懂、不敢投”的困境,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上的融资断点。尽管监管部门已要求“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基层银行和信贷人员仍面临较大的考核与追责压力。

2.资源配置与创新各周期资金需求的结构性失衡

科技创新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需经历“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完整周期。企业研发周期普遍长达3~5年,生物医药等领域甚至超过10年,且此阶段现金流常为负,而银行传统信贷规则依赖“资金流”评价,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3年,难以覆盖技术转化的关键阶段。这种刚性期限设置与科技创新的长周期特征严重不匹配,制约了银行对早期项目的支持能力,导致金融资源呈现“马太效应”,过度集中于发展中后期阶段。

3.激励机制与创新外部性的制度性矛盾

科技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其社会效益难以在短期内转化为资本回报。然而,金融监管与机构内部考核普遍侧重短期收益目标,使得科技创新“高投入、长周期、低短期回报”的特性,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形成根本矛盾。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协同与部分金融产品的退出机制不匹配

1.多层次资本市场协同机制存在结构性缺陷

尽管科创板、北交所等为科技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渠道,但各市场层次间的转板机制尚未完全畅通,协同效应未能充分发挥。

科创板作为服务“硬科技”的主阵地,截至2025年6月已有近600家上市公司,IPO及再融资累计募集资金超万亿元,但仍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北交所市场交投日趋活跃,但在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方面仍有提升空间。特别是在转板机制上,“新三板-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的递进式培育链条虽已建立,但常态化转板机制仍未完全落地,企业转板面临较高不确定性,资本市场良性循环的生态尚未稳固。

2.资本供给失衡导致“耐心资本”严重不足

我国科技金融面临显著的资本供给结构失衡。国有资金是创业投资的主要来源,但普遍受短期考核压力大、风险容忍度低的困扰。数据显示,国有独资企业出资和财政资金在我国创业投资资本构成中占比超过一半。由于存在对单一项目保值增值的短期考核要求,国有资金难以真正扮演长期资本的角色,导致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创投行业长期缺乏稳定、耐心的资金来源,这已成为制约科技金融发展的关键瓶颈。

3.部分创新产品退出机制尚不完善风险投资进出企业的通道不畅

在股债结合、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融资工具中,风险分担与回收机制不够清晰,银行担忧缺乏市场化、可预期的退出路径。我国资本市场存在大量活跃资金,却极少投向高新技术领域的风险投资,其核心障碍就在于退出环节仍不通畅。

(三)跨部门政策协同以及创新合作模式的体制性壁垒

1.跨部门政策协同依然有改善空间

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在支持科技创新中存在职能交叉与资源分散问题,缺乏高效协同机制。科技与金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尚未打通,金融机构与科研单位在评估标准、风险认知上缺乏“共同语言”,导致金融资源难以及时进入技术发展的关键环节,呈现“各自为政、衔接不畅”的局面。

具体表现在:一是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影响了政策制定与执行效率;二是政策目标存在偏差,各部门往往从自身职能出发,缺乏统一协调;三是差异化支持政策不够精准,未能充分匹配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多元需求;四是央地政策传导存在“温差”,部分顶层设计良好的政策在基层落实中出现理解偏差、力度递减等现象。

2.创新工具与合作模式需求迫切

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投贷联动、信贷+认股权等创新模式需求强烈,同时希望借助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机制或再贷款政策来降低风险敞口。然而,用于评估科创企业风险的关键数据(如研发投入强度、专利质量等)的可用性与标准化程度仍有待提升。银行也期待与高校、创投机构、信托公司等深化合作,共同构建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

3.金融产品创新滞后、保险与担保功能的发展不充分

当前,金融产品创新仍滞后于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科技保险虽已覆盖研发、成果转化等多个环节,但产品种类不够丰富,整体规模偏小。

政府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比例也显不足。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为例,虽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代偿损失给予一定财政补偿,但相比科技企业的高风险特征,现有补偿机制的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

(四)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短板

1.科技金融数据共享机制缺失

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严重信息壁垒,科技成果的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等信息难以有效传递,导致金融资本与技术资源对接不畅,“数据孤岛”现象阻碍了科技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不同监管部门对同类指标的定义标准不一,进一步增加了数据整合与跨机构协作的难度。

2.金融机构专业能力建设的严重滞后

开展科技金融业务,要求机构具备科技、金融、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专业能力。目前,许多金融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储备仍显不足,直接影响其服务科技企业的质量与效率。

3.复合型高级人才短缺

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随着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加速,以及金融科技企业持续冲击传统业务边界,市场对掌握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又深谙金融业务的高端人才需求急剧攀升,人才供需缺口日益凸显。

人才短缺也间接导致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仍处于探索阶段,应用的深度与广度均有待提升。

责任编辑:王瑱校对:赵苇监审:李文鼐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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