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抗日战争的硝烟尚未散尽,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风尘仆仆地从国民党统治的重庆来到延安。面对革命圣地一派清明、团结、向上的新气象,他连连赞叹“看到了中国的希望”。感慨之余,他也提出,从历史上看,许多新兴力量和团体往往创业时齐心协力、朝气蓬勃,而事业成功后却松懈涣散,终至“人亡政息”。中国共产党能否跳出这个“历史周期率”?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回答和解决好的一个难题。
4年后,随着全国的解放,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新的执政实践中,我们党一直在探索和破解着这个难题。面对新世纪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理念。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黄炎培难题”的新求解。
科学执政是前提
“黄炎培难题”实质上提出了一个党如何执政才能保持长治久安的问题。它触及的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就是党对国家政权、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进行领导的体制、机制、途径和方式。讲求科学,是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第一要求。
科学执政,强调的是执政要合乎规律性,用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来配置和运用权力、治国理政。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
执政为什么要讲科学?道理很清楚,事物发展都是有规律的,只有尊重科学即尊重规律,才能保证事物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执政也是有规律的,千百年来古今中外的执政者,有的执政好些、久些,有的差些、短些,无数次反复,这里自然有可循规律。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执政活动要遵循的规律更为复杂,既要尊重经济规律,又要尊重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解中,“科学执政”被排在了最前面。这是新的时代条件下破解难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基本前提。
科学执政涉及许多方面,最重要的是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制度保证和方法运用。首先,要有科学的执政理论。一个执政党要想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就一刻也不能离开科学的执政理论的指导。苏联在放弃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同时,也丧失了自己的执政地位。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执政思想,必须学习好,坚持好,用以指导执政实践。同时,也要深入开展执政理论研究,不断完善党的执政理论体系。
其次,要有科学的执政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科学的执政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止执政活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它既包括科学的执政体制、机制,也包括科学的具体执政制度。我们党在长期的执政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要继续坚持并结合新的实际加以创新,使之更加系统、全面、科学、有效,不断提高执政活动的制度化水平。
第三,要有科学的执政方法。毛泽东同志说过,如果我们的任务是过河,那么方法就是船和桥。这里强调了方法的极端重要性。如果船和桥建造得不科学,不仅不能帮我们渡河,还会把我们倾覆在河中。科学的执政方法是党的执政思想、执政制度在执政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要在具体的执政活动中,积极探索有利于实现科学执政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民主执政是本质
2005年4月,北京圆明园管理部门一项在湖底铺设防渗膜的工程,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各方面意见不一,存在很大的分歧和争议。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听证会,围绕工程应否实施进行论证咨询。
政府部门就某件公共事务召开听证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策,这有利于保证社会公众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体现了政府民主决策、民主执政的理念。这样的事例近些年来已是屡见不鲜。
民主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强调的是把执政放到现代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中来考察、来实施,通过民主的制度和程序来运用权力、管理国家。
民主执政体现了党执政的本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执政以后,一方面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条件,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而,党成为执政党后最根本的问题,是能不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不能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关系到人心向背的大问题。只有坚持民主执政,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民主执政,既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也要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措施来体现和落实。
首先,要解决好“为人民执政”的问题。在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党必须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其次,要解决好“靠人民执政”的问题。坚持靠人民执政,就是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转化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这就需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建立健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丰富民主的实现形式,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必须明确的是,我们讲的民主执政,绝不是照搬西方的“三权鼎立”、“多党竞争”、“议会民主”那一套。西方的所谓“民主”,虽然也有一些看似民主的形式,但其实质是保证资产阶级享有的民主。我们的民主执政是与社会主义的各项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是全体人民在制度的保证下可以真正享受到的民主。
依法执政是保障
2003年8月,我国出台了一部法律,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这就是《行政许可法》。它的出台,标志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实质性推进。今后,政府无论干什么事,都要看看行政许可法是否许可,没有许可的就不能做。这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依法执政是时代的要求。现代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就是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谋求宪法和法律之上或之外的特权。
依法执政也是实践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任何看似自由的竞争活动,其实都是在规则的约束下进行的,都是有法律规范的。党要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就必须适应经济活动这种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趋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任务,更需要我们提高依法执政的本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善于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依法执政,就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强调的是执政要符合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运用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领导立法是前提。党领导好立法工作,才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我们党要掌好权、执好政,必须狠抓立法,规范党和国家各类权力的行使,规范公务人员的行为,使执政活动充分体现党的宗旨和理论路线。
带头守法是关键。1982年,党的十二大首次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写入党章。20多年来,这一原则日益成为全党的共识和自觉行为。法律法规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带头守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这是服从党的领导、服从人民意志的表现,也是从根本上维护人民利益的表现。
保证执法是重点。各级权力机关必须无条件地保证法律的贯彻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政党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三者并举整体推进
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5年2月,《国务院工作规则》公布。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这些都是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
可以说,科学执政也好,民主执政也好,依法执政也好,一直是我们党所强调的,而且在实践中正在逐步推进。但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一个整体目标明确地提出来,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也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正在不断完善。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前提和基础,不论是民主执政还是依法执政,都要讲究科学、依靠科学,增强科学性和合理性。民主执政是核心和实质,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都是围绕这一核心进行的,最终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民主执政。离开了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就会失去根本意义。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和保障。无论是科学执政还是民主执政,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贯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一是要深化对执政规律的研究。紧紧围绕“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这个重大问题,总结执政经验,借鉴国外政党执政的有益成果,从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基础等方面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不断进行理论概括和提炼,完善党的执政理论体系。
二是要积极推进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的执政体制和机制,既要理顺党内权力的授受、运行和制约体制,也要构建党的权力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运行机制,提高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支持和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的工作。
三是要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既要着眼于发展党内民主,也要着眼于实现人民民主;既要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权利,也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公示、听证,扩大群众的参与度。
四是要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依法处理执政党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机关的关系,依法处理执政党与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依法组织和领导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与参政党的沟通合作,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更好地发挥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一个政党取得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成功地执掌政权,更不容易。我们党已经成功执政半个多世纪,在探索完善执政方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相信,通过扎实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彻底破解“黄炎培难题”,带领中国人民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
相关链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4年9月版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04年版
求是杂志社总编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大参考》,红旗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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