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党内民主发展的七条新路

许耀桐:党内民主发展的七条新路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形成了推进党内民主发展的七条新路。

  

  改革之路

  

  1978年以来,改革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动力。我们国家在改革开放这面旗帜下,进行了各领域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同时,也大力地进行党的自身建设。但是,我们注意到,在党的建设领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特别强调和突出改革的提法。在党的建设领域,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和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更加大力贯彻改革精神,更高地举起改革的大旗,进一步改革党的自身建设,开创党内民主发展的新局面。

  

  制度之路

  

  党章是党的总法、大法,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制度。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在党章的规定下进行,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现在的情况是,党章规定的关于党内民主的很多要求,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也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相关的、配套的制度规定。因此,必须围绕着党章和民主集中制,使党章关于党内民主的规定得到落实,以及使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好贯彻的相应的、系列的制度规定,实现制度化,这样才能使党内民主真正落到实处。

  

  科学之路

  

  民主与科学紧密相连,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追求真理、探索规律的科学的发展;而没有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的指引,民主也不可能搞好。发展党内民主要讲究科学,就是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全面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建设规律,按照党内民主的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的民主理论指导党内民主的开展。同时,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解决党内民主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还要以科学的民主制度保障党内民主的发展,通过建立健全既体现科学理念、科学精神,又具有科学管理、科学运作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科学的方法推动党内民主建设。走发展党内民主的科学之路,还要求善于运用包括网络在内的高新技术手段。
 


  权利之路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7593多万名党员的大党,如果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话,那么党的生命力的强大与否就在于党员身上是否充满活力。发展党内民主,归根到底就是为了使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党员的权利概括起来有十八种, 即: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培训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控告权、申诉权、辩护权、作证权、请求权、保留意见权、检举或揭发权、罢免或撤换权。对于党员拥有的权利,过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往往讲得少,一些党员自身认识也不够,屡屡造成“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的状况。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强调党员的民主权利,从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开始。要按照《决定》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在保障落实党员的十八种民主权利中,特别要强调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这“四权”正如《决定》所言是“重点”,它们是党内民主生活开展的正常不正常、健康不健康的根本标志。

  

本文关键词: 汪同三 经济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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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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