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建言三:建立对监管部门的问责制度

监管建言三:建立对监管部门的问责制度

    “不知道以后究竟该吃什么,该信任哪个商家。”这是一位经历了“瘦肉精”、“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等食品安全事件创伤后的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脱口而出的话。目前,屡次被突破的食品安全屏障已将公众的信任透支到了极限,民众危机感也在同一时间被放大到了最大。

 

    来自权威部门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17.48 1.16% 股吧]、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10万余家。食品安全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危机事件依然无休频现?

 

    先媒体曝光后监管的怪象

 

    如果单从政府部门在诸多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表现出的积极处理态度与严厉惩罚措施上来看,公众显然是没有太多异议的。此次“染色馒头”经媒体曝光后,上海市政府当日就火速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质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立即责令染色馒头涉事企业停产整顿,责任人也已被控制。

 

    然而,公众的期待显然并不满足于此。记者在对民众的调查中发现,舆论的焦点似乎从对生产制造企业的道义谴责转移到了对监管部门的行政追责。从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聚氰胺”到去年7月以来全国查处的40起非法使用2008年问题奶粉生产、销售原料乳粉制品案件中,都表现得十分明显。

 

    同时,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已陷入了媒体发现曝光、监管部门事后补救的怪圈之中,这种“马后炮”式的执法监管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对这些利欲熏心的“黑心作坊”起到警示作用?

本文关键词: 单学刚 网络 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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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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