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一次新的实践

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一次新的实践


  全军第一期整党,坚决贯彻执行了党中央提出的方针、政策,发展是健康的,取得了显著成果。在整党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摒弃了过去政治运动中那套“左”的做法,掌握了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原则和方法。这是一个十分宝贵的收获,也是一条极为重要的经验,对于今后进一步搞好我们党的建设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关系党的兴衰和革命事业成败的重大问题
  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我们党处理党内矛盾有丰富的实践,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沉痛的教训。建党初期,我们纠正右倾投降主义和“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是正确的,但在方法上有缺点,主要是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没有对当时错误的原因、环境作具体分析,以致后来又重犯了同类性质的错误。遵义会议是我们党独立自主地解决党内矛盾的一次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会议,是十分成功的。我体会主要有两条:一是有充分的思想工作,会前,毛泽东同志找当时中央的一些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谈话,使大家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对错误路线有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二是分步骤解决问题,当时只解决迫切需要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军事路线问题。长征途中,反对张国焘分裂主义的斗争,注意把张国焘的错误同四方面军广大干部战士区别开,并根据当时的情况,既坚持了原则,又在某些问题上作了必要的让步,避免了分裂,效果是好的。特别是延安整风,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总结历史经验,制定和实践了一系列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方针、原则和方法,成为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一个典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建国初期,我们解决党内问题也是谨慎的,正确的。一九五六年,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邓小平同志代表党中央就如何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问题,作了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和阐述。但是,由于一九五七年以后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处理党内矛盾开始背离了过去正确的方针、原则,直至发展到“文化大革命”,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从这次会议开始,党中央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正确地评价了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科学地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正确地解决了坚持“两个凡是”方针的中央领导同志的问题,加强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建设,制定了新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正确地、成功地解决了党内这么多的重大问题,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罕见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出现了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出现了建国以来少有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好形势,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成效不断显示出来。这应当归功于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是党中央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重大成果。
  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整党的决定,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作风、组织上严重不纯的问题。这个决定,总结了我党历史上解决党内矛盾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处理党内矛盾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整党决定,妥善处理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就能使党的各级组织呈现新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党的战斗力;就能促进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解决,更好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和衷共济、一心一意地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富裕而奋斗。这是实现到本世纪末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根本保证,是实现四化的根本保证。
  二、正确认识新时期党内矛盾的性质
  正确认识党内矛盾的性质,是正确解决党内矛盾的前提。过去我们在解决党内矛盾方面的成功和失误,都同能否正确认识党内矛盾的性质有关。
  我们党在分析判断党内矛盾性质方面,曾经有过严重的失误,主要的问题是“左”。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党的基本状况缺乏正确的估计。一个是夸大了敌情,如中央苏区的肃反,延安整风后期的“抢救运动”,把混进党内的敌人估计过多,认为“特务如麻”,草木皆兵。一个是理论上的失误,把党内所有的思想分歧都看成是阶级斗争的反映,是“两条路线的斗争”,甚至把阶级斗争直接引到党内,认为党内斗争就是两大对抗阶级之间的斗争,党内存在一个资产阶级。前者导致了肃反扩大化,后者混淆了两类矛盾,颠倒了敌我,实际上否定了党的无产阶级性质,给党造成了破坏性的后果。这方面的教训,一定要永远记取。
  党内矛盾的产生是同党在各个不同时期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党内状况和当时党所担负的中心任务紧密联系的。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是个什么状况呢?我们党是执政党,是经过十年内乱遭受了极其严重创伤的党,是以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主要任务的党。这就给党内矛盾带来了许多与过去不同的特点。
  从军队第一期整党的情况来看,党内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同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不相适应而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新的、深刻的革命。我国各条战线的改革正在逐步展开,其变动之大,范围之广,发展之快,效果之显著,超过许多人的意料。在这种新形势下,一些党员的思想觉悟、知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以及精神状态等方面,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同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比如,由于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不足,由于对新事物缺乏经验,就会出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识有先有后、觉悟有快有慢的问题。由于全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要求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必须有一个转变,从而产生思想跟上跟不上、工作适应不适应的问题。由于发展商品经济,允许竞争,有些人就可能把商品交换的原则引到党内生活中来,从而产生一个在党的生活中是按党性原则办事,还是按商品交换原则办事的问题。改革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分配上打破吃“大锅饭”,干部队伍实现四化,精简整编等,都会引起同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等方面的矛盾,这就有一个服从全局的问题。对外开放是我们的国策,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服务的,已经取得巨大的成功,当然也会出现资本主义世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有些人可能经不起这种考验而走向堕落,违法乱纪,这就更应该对反腐蚀和打击经济犯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是“文化大革命”遗留的问题。分析党内矛盾,不能割断历史。现在,在思想、作风、组织方面同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有不少是“文化大革命”遗留的消极因素所造成的。在粉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严峻斗争中,我军的广大指战员,坚决执行了党中央的命令,对党、国家和人民做出了重大贡献,“三支两军”对稳定当时已经造成的混乱局面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是也带来了消极后果,军队本身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文化大革命”遗留的问题,并已取得显著成果,但彻底清除“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还要作长期的、艰巨的努力。军队受“左”的影响很深,还有大量遗留问题影响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部队进一步贯彻落实,影响着军队的现代化建设。比较普遍的问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突出政治”、轻视知识和知识分子等“左”的思想影响依然存在;派性在一部分党员和党员干部中尚未完全克服;“三支两军”的消极后果仍未彻底消除;落实政策方面还有不少工作要做;“三种人”还要进一步清理。
  三是由于执政党的地位所带来的掌权、用权方面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军队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群众谋利益方面,是做得很好的。群众把我们的军队看成是共产党的代表。在党执政后,军队中的绝大部分党员,保持和发扬了打仗时冲锋在前、退却在后,生活上吃苦在先、享受在后的优良传统。但是,也有一些党员和党的干部,随着党的地位的变化,特别是由战争时期转入和平时期,不能正确对待人民的信任和给予的权力。有的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有的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职权和工作条件,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有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当前,以权经商谋私利等新的不正之风,在军队里也有表现,有的还很严重,干扰经济体制改革和军队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削弱纪律,腐蚀斗志,损害我军声誉。
  总的来看,这些矛盾,都是围绕着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这个中心产生和展开的。除了“三种人”和极少数顽固抗拒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路线的人、在经济上和其他问题上严重违法乱纪的人以外,绝大部分是思想认识、思想觉悟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怎样认识、抱什么态度,是坚持还是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问题。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只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深刻认识,坚决地贯彻执行。因此,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是新时期对共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内容。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严格纪律、改革制度、完善党规党法等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但主要的还是靠加强思想教育。
  三、坚持教育疏导的方针
  马克思主义认为,解决党内的思想认识、思想觉悟问题,必须坚持教育疏导的方针。实行这个方针,是由思想认识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是建立在相信群众、尊重群众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每一个同志的错误思想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而要受一定的社会环境和各种思潮的影响。只有弄清错误思想产生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当然,恰当的批评和帮助对促进思想转化是重要的,但最终解决问题,还是要通过内因,通过自我觉悟。过去“左”的那套做法的根本错误,就是试图用外界强制的办法来解决人的思想认识问题。其结果,不仅没有达到提高思想、解决问题的目的,而且伤害了一批人,激化了矛盾,破坏了团结。
  这次整党,摒弃了过去政治运动中那套“左”的做法,在贯彻教育疏导的方针方面,摸索了一些新鲜经验。
  邓小平同志在一九八○年讲到领导制度改革和进行群众性的思想教育时曾经指出:“不能认为只要破字当头,立就在其中了。”最近胡耀邦同志也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要“立字当头,破在其中”。军队第一期整党,彻底否定了过去“大批判开路”的做法,首先从“立”入手,把学习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从三个方面立新破旧:一是在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认识上,确立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等基本观点,破除过去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形成的一些旧观念。二是在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军队建设要服从国家建设的大局,必须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改变那种把军队建设同国家经济建设割裂开来的思想,清除因循守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三是在增强党性方面,深入进行党的宗旨的教育,树立共产主义信念,要求每个党员严肃认真地想一想:什么是共产党,共产党员是干什么的,入党是为什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是当官做老爷?是为四化建设做贡献,还是为个人和小团体谋私利?从根本上解决人生观问题。实践证明,在历史性大转变时期,统一党员思想的根本方法就是抓好学习。“磨刀不误砍柴工”,在学习上舍得花时间,下功夫,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在思想上扎了根,各种具体认识问题就比较好解决了。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效方法。但是,在十年内乱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名声被搞坏了,正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被过火的斗争所代替,造成党内生活极不正常的状况。这次整党,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恢复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结合起来,主要强调启发自觉和实事求是,目的是克服缺点,纠正错误,而不是整人。对党员发表的意见和暴露的思想问题,实行“四不”、“四允许”(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不装袋子和允许收回、允许改正、允许申辩、允许保留),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领导干部带头作自我批评,以打破沉闷空气,造成畅所欲言、生动活泼的气氛。批评与自我批评两个方面,强调自我批评,批评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自我教育,自我总结经验教训。对别人一时认识不到的问题,既坚持原则,热情帮助,又耐心等待,不追不逼,不开大会,更不在大会上点名;对自己的问题,认识到什么程度讲到什么程度,逐步提高认识水平,不说违心话,不搞人人过关。部队领导同志主动到地方上去,诚心诚意地作自我批评,清除“三支两军”的消极后果,在“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的同志主动向被整的同志赔礼道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注意从实际出发,既不肯定一切,又不否定一切,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个崭新的课题。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习惯势力的束缚以及其他原因,一些人的思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这是难免的。有些问题单靠讲道理难以解决,让人们从实践中受教育,也是贯彻疏导方针的一种重要方法。整党中,针对军队党员对经济建设不够了解的情况,采取实地调查、参观访问、请地方同志作报告等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贯彻教育疏导的方针,还要注意消除长期在党内流传的一些“左”的论点的影响。例如,所谓“斗争哲学”,片面强调斗争性,否认统一性,强调党内斗争,忽略党内团结,在理论上是违反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的。简单地把解决党内矛盾归结为斗争,频繁地开展所谓路线斗争、反右倾斗争、反对这种那种“分子”的斗争等等,必然造成极大危害。又如,“矫枉必须过正”,这是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为驳斥改良派的理论,反对陈独秀的投降主义观点,支持农民运动提出来的,在当时起了好的作用,但后来把它绝对化,当成解决党内矛盾和其他人民内部矛盾普遍适用的公式,就显然不适当了。以上这些论点和提法,曾经成为一些人搞过火斗争的理论依据,对解决思想问题、处理党内矛盾十分有害,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清理和否定。
  四、对人的处理要十分慎重
  对人的处理采取慎重态度,是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新时期,对人的处理,必须服从于、服务于四化建设这个最大的政治,要以是否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有利于四化建设为标准。过去我们对政治方面的问题、打仗中的表现比较重视,要求很严,这是对的;但对经济工作中的失职和渎职问题、对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则往往看得比较轻,处理不严,这同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很不适应。我们要改变这种状况,要把这方面的问题提到原则高度来认识和对待。陈云同志讲的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问题,是十分正确的。对损害党和人民利益、违犯党纪国法的人,该处理的不处理,讲人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必然削弱党的战斗力,危害四化建设。但是,我们又要十分注意防止“左”的做法,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那一套,避免重复过去“一年运动,两年平反”的教训。为了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要影响安定团结的指示精神,军队第一期整党,在处理人的问题上,应注意掌握三个原则:
  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着眼点放在教育上。要相信犯错误的同志大多数是可以改正的,要给他们改正错误、继续为党工作的条件。对“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乃至犯严重错误的同志,既要看到他们犯错误的主观原因,也要考虑到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主要是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教训。只要在原则是非问题上有了认识,检讨了,就要表示欢迎。即使对“三种人”,在进行组织处理的同时,也有一个教育改造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在生活上、工作上给出路。
  区别对待、留有余地的原则。对政策界线没有明确规定以前的错误,处理上可宽可严的错误,应该从宽;对新发生的问题,整党后的问题,特别是中央已三令五申不准干,还明知故犯、阳奉阴违的,要从严处理。只有惩治少数违法乱纪的人,才能挽救多数人。在这方面,该严不严,姑息迁就,是十分有害的。而对于那些为了改革,在工作中出现了差错的同志,则不仅不能轻率给予处分,还要保护他们改革的积极性,同时热情教育引导,帮助他们纠正差错。从历次政治运动的教训来看,对人的处理还是注意分寸,留有余地好。
  重事实、重调查研究的原则。这是搞唯物论还是搞唯心论的问题,是能否正确处理人的问题的核心。无论是对犯错误的同志,还是对“三种人”,都要把事实搞清楚,坚持实事求是,不能道听途说,不能主观臆断。在清理“三种人”的工作上,不定框框,不定调子,不定比例;衡量工作成效,不是简单地看数量,而主要是看应该清理的人和事是不是都搞清楚了,是不是达到了纯洁组织的要求。从调查研究入手,坚决不用过去那种先定性后找材料的错误做法,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三种人”或犯严重错误的就及时解脱。经过核实的材料和结论处理意见,要同本人见面,允许申诉,也允许别人为他说明情况,慎重地确定错误的性质。不株连家属、子女,不搞家属、子女“划清界限”。进行组织处理,不意气用事,按党章规定的程序办事,对触犯刑律的按法律程序处理。
  采取上述做法,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没有出现过去搞政治运动之后留下很多后遗症的现象。
  五、依靠党自身的力量解决党内矛盾
  我们党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过多次挫折和错误,但每一次都是依靠党自身的力量纠正了自己的错误。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纠正“文化大革命”这样严重的错误,也是由我们党自己来完成的。解决党内矛盾,是依靠党自身力量,还是撇开党组织,借助于外力,这不是一个方法问题,而是一个是否坚持建党思想和建党原则的问题。离开党的领导来解决党内矛盾,只会削弱和瓦解党的战斗力,削弱以至取消党的领导。这一点,在党的历史上有深刻教训的。一九四七、一九四八年的整风,撇开基层党组织,夸大贫农团的作用;一九六四年的“四清”,以工作队代替基层党组织,其效果都是不好的。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踢开党委闹革命”,群众组织代替了各级党组织,“中央文革”代替了政治局,使党受到了史无前例的破坏。
  正确解决党内矛盾,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解决党内矛盾上越来越“左”,长期得不到纠正,是同党内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和破坏有关的。有些单位和部门,在解决党内问题上出现大的偏差,也是同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分不开的。这次整党,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一些重大问题,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而是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广泛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一方面把党委的看法和解决的办法及时向下通气,反复进行讨论,统一思想。对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正确的积极采纳,不正确的及时解释。对某些人的不适当的要求,正确引导,既不附和,又不压制。因此,对问题的处理就比较全面、准确和稳妥。
  依靠党组织解决党内矛盾,关键是领导班子要带头搞好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好了,才能带动广大党员搞好整党。整党开始,一些党委谈老班子问题多,谈新班子问题少;谈历史问题多,谈现实问题少;还有些同志忙于应付个人检查,忽视党委集体检查。针对这种情况,强调在解决领导班子问题时坚持“三个为主”:以集体检查为主,在这个基础上,自觉地搞好个人检查;以解决现实问题为主,避免纠缠历史旧帐;以解决新班子问题为主,对老班子问题着重于总结经验教训。这样做,有利于解决当前的主要问题,有利于加强新班子的建设,有利于搞好新老班子成员的团结,有利于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全军第一期整党,是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一次新的实践。应当看到,整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单位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或解决得不彻底,特别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教育不够,个别单位和党员刚整完党,又搞新的不正之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正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增强党性、加强纪律,这也是第二期整党的一个重要内容。只要我们坚持掌握好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原则和方法,第二期整党一定会比第一期搞得更好。
    *这是杨尚昆同志在《红旗》杂志一九八五年第九期上发表的文章。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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