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与社会管理(4)

核心提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几点特别重要。一,应该以社会公正为依据来进行基本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二,应当发掘并用好中国应对社会矛盾的独特优势。三,建立公正、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四,应当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初级民生保障体系。五,要控制好几个特别重要的具体变量:通货膨胀、大学生就业、贫富差距、官员腐败等。

第二个特征是官民之间矛盾比较突出。

调查发现,中国的矛盾排在第一位的是官民,第二位是贫富,第三位是劳资,跟马克思时代很不一样,那时劳资矛盾是第一位的。官民矛盾,一个原因是民众对于政府有一种复杂的态度:一方面,民众对于政府有些不满;另一方面,又离不开政府,民众对于政府有着一种心理和行为的惯性依赖,有事不找法院,什么事都找政府。另一个原因是政府定位的错位、缺位、越位。现代政府的定位应该是公共服务型政府。而我国在毛主席时代是全能型政府,改革开放后实际上定位为经济型政府。现在,无论是胡锦涛总书记还有温家宝总理都强调公共服务型政府,但我们政府这个公共服务型组织角色扮演还不是很好,甚至缺位,民众的需求得不到一定的满足。另外,有些官员在具体工作时,直接侵害了民众的利益。本来民众对政府就有很多要求,对政府很依赖,现在既满足不了他的要求,还损害他的利益,官民之间肯定会产生矛盾。而且有些地方的政府理念没有转过来,甚至有的时候跟民众对立起来,直接引发了官民之间的纠纷、矛盾和冲突。

第三个特征是个案问题容易演变成群体化的矛盾。

实际上,50%的群体事件原本是很简单的个案的治安性问题,但由于处理不好,演变成了一种地区的、规模化的、群体的社会矛盾、冲突。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2004年重庆市万州区一名临时工冒充公务员,殴打搬运工,本来是一件问题不大的治安事件却引起了一场规模不小的群体性事件。再比如,2005年6月,安徽池州的一起普通的交通事件,就是因为传言政府袒护“老板”,进而引发了一起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经调查,中国的群体事件有个特点,卷入群体事件的绝大多数人往往与诱发群体事件的导火索无关。江苏省金坛市曾经发生因集资案纠纷引起的几万人群体事件,事后调查发现,80%参与围堵的群众没有参与集资。这说明,现在民生问题没有得到改善,主要群体有弱势化的趋向,很多人心里不满,需要发泄,找到机会就借机宣泄、借题发挥。所以,有学者把这种现象叫做无直接利益冲突。

责任编辑:陈航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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