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飞跃:中国需要一部卫生基本法

胡飞跃:中国需要一部卫生基本法

学习临床医学出身的胡飞跃拥有两个博士学位——医学和政治学。在一般人看来相去甚远的两个学科间,胡飞跃游刃有余。他用政治学的眼光分析我国正在进行的医疗制度改革,得出的结论是:治标必先治本,而“治本”就是要制定一部卫生基本法。

制定《卫生法》是治本之策

胡飞跃接触过很多制定医疗卫生政策的官员,他们很困惑:为什么好不容易解决了一个问题,随之而来的又是新的、更难的问题?“这是因为制定政策时只跟着现象跑,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胡飞跃这样认为。

现在我国正在探索基本医疗制度改革,不久将会出台一套医改方案。那么医疗制度改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医改方案的可操作性如何?面对一个个为什么,胡飞跃认为如果制定一部卫生基本法——《卫生法》,这些问题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在中国医学科学院主办的《医学研究杂志》2007年第十期上,胡飞跃发表了《卫生法的立法与医疗卫生基本制度》一文,阐述了其对《卫生法》的立法观点。

“卫生基本法要解决我国医疗卫生基本制度的设计问题。”他认为,医疗卫生基本制度应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医疗卫生服务应当按照什么标准,由谁,通过什么机制,如何提供,怎样才能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二是医疗卫生服务的费用,由谁来负担,如何负担;三是卫生执法与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由谁,通过什么机制,如何有效地实施。

胡飞跃在论文中指出,医疗卫生服务应当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两个方面。在公共卫生方面,需要建立与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院分级管理机制。在医疗服务方面,建立与完善各种不同规模的中医、专科和综合性医院,以及社区医院、乡镇医院等各级医疗机构;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由政府负担,在此基础上,较高的医疗服务所需费用,由个人、单位、政府三者按照一定比例分担;明确医疗卫生执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以及药品的审批、质量控制和食品药品安全性监督管理,纳入到整个大的卫生行政范围内。

“《卫生法》涉及医疗机构的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药品管理,以及医疗保险四个方面。然而,目前我国只有《药品管理法》,”胡飞跃说,“国务院最近原则性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草案,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草案对医疗保险的定位还不得而知。”他提出了一个“宏大”的立法设想:制定一部卫生基本法,对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行原则性和框架性的规定,再加上四部配套的法律,即《医疗机构管理法》、《公共卫生服务法》、《医疗保险法》以及现有的《药品管理法》。由这五部法律共同构成我国医疗卫生法律体系。

收到了路甬祥的亲笔回信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但“一个人的力量太有限,应该发挥群体的力量”。这是胡飞跃致力于卫生政策和立法研究的出发点。

“研究成果和立法建议被采纳,对我是莫大的鼓舞。”一件三年前发生的事情,至今仍让他兴奋不已。

“2004年2月,我收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的亲笔回信。”胡飞跃说,那年他把自己起草的《艾滋病预防控制法(研究草案)》寄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路甬祥在回信中说,“感谢您对祖国卫生立法的关心和积极建议”,“寄来的材料已转给相关负责同志”,“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

路甬祥对胡飞跃起草的法律草案给予了肯定,这让胡飞跃倍受鼓舞。不久,胡飞跃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参加《传染病防治法》三读前的专家座谈会。胡飞跃从医学专业角度,对《传染病防治法》草案中的个别用语提出了修改意见。比如,他认为草案中“卫生主管部门”的提法不规范,应改成“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草案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三个概念混在一起使用,应该廓清这三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这两条建议都被采纳。

也有没被采纳的建议。在座谈会上,胡飞跃提出应该规定执业医师是传染病法定报告人,而不是医疗机构。“一些大医院,设有防保科,专门负责报告传染病疫情,但是一些小医院或者个体诊所就没有专门的防保科。如果把医生设为传染病法定报告人,让医生负起这个责任,能够进一步明确执业医师的职责,有利于及时报告疫情,促进传染病的防治。”胡飞跃希望在今后制定《卫生法》时能写进去。

在专家座谈会上,胡飞跃呼吁制定卫生基本法,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兴趣。

那年,胡飞跃还向国务院法制办寄送了一份《艾滋病预防控制法(研究草案)》,国务院法制办对此很重视,在制定《艾滋病防治条例》时向他征求了意见。

“我希望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制定法律法规时,更广泛地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让他们的研究成果能在立法中更好地体现,这对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法律的可行性有着积极作用。”胡飞跃说。

两次研究视角的转变

从医学博士到政治学博士,从艾滋病防治研究到卫生基本法立法研究,胡飞跃实现了两次研究视角的转变。这两次转变,为他现在的立法研究打下了基础。

胡飞跃的大学时代是在浙江医科大学度过的,所学专业是临床医学。大学毕业后,胡飞跃赴日本东京大学攻读免疫学博士。“当时是想成为一名外科医生,能够在器官移植方面有所成就。”胡飞跃说,“免疫是器官移植的关键,所以选择了免疫学专业。”他的导师是当时世界免疫学界的权威多田富雄先生。

1992年3月,胡飞跃取得医学博士学位。此时,他作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攻读日本法政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习国际政治学。“如果继续从事微观研究,自己医学背景的优势不明显,而学习宏观的政治学,拥有世界的眼光,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来分析医学问题,能够使自己的思路更开阔。”胡飞跃的政治学博士论文就是艾滋病与政治研究。

“大学5年、医学博士5年和政治学博士5年,15年的时间为我现在的卫生法立法研究打下了学术理论基础。”胡飞跃这样评价自己的求学生涯。

在日本工作了三年后,胡飞跃回到祖国,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艾滋病与卫生政策研究。历时五年,胡飞跃走访了全国将近三分之二的省份,与各地的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机构人员、政府官员、病人、吸毒者和卖血者交流,深入了解各地医疗卫生状况,这些调研也成为他进行政策研究和立法研究的重要基础。

起草了《艾滋病预防控制法(研究草案)》后,胡飞跃将目光转向更广阔的研究领域——卫生基本法立法。经过一年半的研究,他发表了题为《卫生法的立法与医疗卫生基本制度》的论文。2008年12月,世界卫生法大会将在北京召开,大会主办方已向胡飞跃发出邀请,他的这篇论文也将作为大会交流材料。

“希望明年在北京召开的世界卫生法大会能成为一个契机,让更多的人关注卫生立法,尽快把卫生基本法纳入到立法计划中来。”胡飞跃对此充满了期待。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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