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致彼·阿·波格丹诺夫 (7月17日)
致波格丹诺夫同志
请您让参加租让委员会工作的坦希列维奇写一个简报,说明要向厄克特实行租让的情况[69],即:(1)租让的土地面积多大,共有多少俄亩,(2)这些租让企业所占的生产份额是多少,要附上或准确地注明有关的统计资料汇编。要分别列出铜、金、银、锌、铅的生产份额。请告诉我这些统计数字和材料什么时候能够送到。
电话口授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8页
【注释】
[69]同英国工业家和金融家莱·厄克特进行的租让谈判是1921年6月中旬在伦敦开始的。厄克特在十月革命前是俄亚联合公司董事长,俄国一些大型矿业企业的业主。
列宁拟定了租让的基本条件并密切注视着谈判的进程和负责对拟租让给厄克特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的委员会的活动(见本卷第250、443等号文献)。1921年8—9月,谈判在莫斯科举行,拟定了租让合同草案。但1921年10月,厄克特中断了谈判,企图通过压力和讹诈迫使苏维埃政府作出重大让步。
同厄克特的谈判于1922年恢复。同年9月9日,列·波·克拉辛在柏林同厄克特签订了租让初步合同。列宁认为这个合同对苏维埃国家显然不利,反对予以批准(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204—205页)。在1922年9月14、21、28日的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以及10月5日的俄共(布)中央全会上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中央全会否决了同厄克特签订的合同。
1922年10月27日,列宁在接见英国《观察家报》和《曼彻斯特卫报》记者M.S.法尔布曼(同上,第241页)和1922年11月5日接见《曼彻斯特卫报》记者阿·兰塞姆(同上,第260—261页)时谈到了苏维埃政府否决同厄克特签定的合同的理由以及同他恢复谈判的可能性问题。——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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